随着国际化进一步发展,中外合作办学形式日益进入家长视野并得到密切关注。但仍有一些家长及学生对此了解有限,甚至分不清中外合作办学的办学类型,更别说如何做出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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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类型
第yi种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以专门的教育机构形式存在的中外合作办学,又可分为独立法人和非独立法人两种。
中国不允许国外大学设立分校,必须是独立的一所大学,不是某所学校的分校,也不是某大学的二级学院。
截至目前,这类大学共有10所,分别是宁波诺丁汉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温州肯恩大学、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 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香港科技大学(广州)。这类大学有独立的校名、董事、校长和办学章程等。
以下是这些所院校的基本概况,可供大家参考:
另一类非独立法人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类似大学院校下设的一个二级学院,实行独立管理,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中法工程师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的中法学院等等都属于这一分类。
第二种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是指中方和外放院校以专业的形式进行合作,不是独立的办学机构。如中央财经大学与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合作举办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教育项目等。这类中外合作项目数量庞大,分布在全国各地。
那么这些所院校一般采取怎么的招生方式呢?现在就带大家揭晓下。
1、统招:考生需参加各省份高考考试,招生标准一般是一本线批或者提前批;
2、自主招生:针对国际生开设扩招通道(用海外Offer置换+有效语言成绩),目前可自主招生院校:宁波诺丁汉、北师港浸大、西交利物浦、温州肯恩、港中大-深圳、广以;
3、“三位一体”综合素质评价:主要面向本省或极少省份考生,综合考量考生“高考文化分、高校考核结果、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身培养的特色要求”等多个维度。
值得注意的是通过高考统招和综合评价录取的学生毕业可获得中外两校学位证书;而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只获得国外院校学位证书,这是因为自主招生是不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