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尼黑工业大学农业食品经济学、政策与监管硕士申请评估要求
- Part 1的资格匹配评估程序:
作为资格程序的Part 1的一部分,根据成绩单获得的资格以及根据现有专业知识书面评估(在线能力测试)。最多可达70分。
(a) 结论性资格评估
1.对于成绩高于相关高校毕业4.0及格成绩(德国4.0及格,1.0满分)以上,每高十分之一分数,将授予一分。
2.满分为30。
3.不给予负面分数。
4.对于外国学位,通过巴伐利亚算法公式转换成绩。
(b) 能力评估(在线资格测试)
1.书面考试时间为40分钟,以英语进行。
2.考试的目的是表明申请人是否有望在科学基础上实现学习计划的目标,以及他或她是否具有知识水平,可以成为一个成功的毕业生。
3.测试内容领域:
*针对农业食品行业的区域和全球挑战的一般和跨学科基础知识(30%),
*研究方法和数学基础(30%)
*农业经济,经济关系和当前领域的政治知识问题(40%)
4.只有在农业食品经济学、政策和监管硕士课程中传授的科学知识才可以。
5.在考试中,申请人必须证明他们有资格接读硕士。
6.问题的选择由两名委员会成员进行,他们在评估结果后决定是否排除个别问题;至少有一名委员会成员必须是大学教师。
7.测试需要选择多个选项的答案,每个答案只有一个是正确的。
8.每个正确的答案,将被授予考试中为每个问题规定的分数。
9.成绩打分可达到的满分为40分。
10.考试日期应由委员会至少提前一周公布。
11.进行测试的时间窗口必须在申请截止日期之前确定。
12.应遵守规定的测试日期。
13.考试每个申请阶段只进行一次。
14.只有在经证明有正当理由的例外情况下才能参加补考。
Part 1的整体评分由计算得分的总和得出
(a)结论性评价结果分数
(b)四舍五入到整数分数
满分70分
取得至少52分的人已通过资格程序。
得分低于46分的人未通过资格程序。
- Part 2的选拔面试
1.在Part 2的选拔过程中,将对Part 1学习中获得的资格和选拔面试的结果进行评估
2.其中Part 1学习中获得的资格同样重要。
3.选拔面试的时间将至少提前三天通知。
4.若需进行选拔面试,相关时间窗口必须在申请截止日期前确定。
5.应聘者必须遵守规定的面试时间。
6.如因应聘者无法控制的原因无法参加选拔面试,可在申请理由充分的情况下,最迟在授课开始前两周获得补面试机会。
7.选拔面试通常通过视频会议系统进行。
8.若图像或声音传输出现故障,可在故障排除后继续面试,或安排补面试。
9.若故障再次发生,选拔面试可例外地安排为现场面试(与第7条不同)。
10.若应聘者被证明对故障负有责任,则第8条和第9条不适用。
11.在此情况下,将对选拔面试进行评估。
选拔面试原则:
A适应性面试应分别对每位应聘者进行。
B面试时长每位申请者至少20分钟,最多30分钟。以英语进行。
C谈话内容涵盖以下主题重点:
- 农业食品经济学硕士课程的特殊表现意愿,政策和法规,符合关于可选解释性信函的标准(最多10分);
(指面试要求:提交最多一页A4的英文书面理由,用于陈述选择慕尼黑工业大学该硕士专业的理由和申请人的意愿,为什么认为自己特别适合慕尼黑工业大学的农业食品经济学、政策和监管硕士课程;特殊的成就意愿,例如,通过参加特定课程的职业培训、实习,证明在国外或通过超出出勤时间和强制性活动的学士学位专业继续学习和研究;如果需要,可以通过相关内容来证明。)
2.与前文相关的基础知识和能力(最多40分);
(指a.针对农业食品部门的全球和区域挑战,具备与研究相关的一般和跨学科基础知识;b.与申请人在农业科学、园艺科学、经济学或政治学领域的初级研究相关的现有专业知识。)
•针对农业食品部门的区域和全球挑战的一般和跨学科基础知识,
•介绍以往的专业知识:农业科学和园艺科学,经济学和政治学领域的问题,
•解释本科期间的科研论文(例如毕业论文也可以)。
3.英语沟通能力(满分10分)
•申请人能够用英语表达自己,并能够准确地解释与专业相关的主题;
•陈述有说服力的论据和有意义的例子;
•关于初级研究的问题在英语术语上是准确的和可理解沟通的。
4.也可以是按照面试提交的文件证明等。
5.只有在农业食品经济学、政策和监管硕士课程中才能传授的科学知识。
6.经申请人同意,学生团体的一名成员可被参加听证会。
原则:
1.每个选拔委员会成员将独立评估三个项目中的每一个重点,并按照规定加权。
2.每位成员的打分区间为0到60之间,其中0是最差的分数,60是满分的分数。
3.分数是由个人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出的。
4.小数位向上取整。
Part 2的总分数是Part 2选拔面试分数和Part 1(a)结论性资格评估、(b) 能力评估(在线资格测试)分的总和。
获得81分或以上的人通过资格。总评分低于81分的申请人未通过资格。
确定和公布结果:
1.资格程序的结果将根据所取得的分数确定,并通过通知公布。
2.拒绝的决定必须提供理由和补充。
所确定的资格适用于本课程的所有后续公告。
*过程记录文件
1)资格程序的过程必须记录,特别是文件必须包括参与选拔决定的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Part 1和Part 2的评估以及整体结果清晰明确。
2)测试结束后应制定一份协议。从过程中可以看出(日期、地点、考试开始和结束、在场人员和申请人的姓名,以及任何特殊情况)。
3)关于资格,应准备一份记录,在日期,持续时间和地点,选拔委员会成员的名字,申请人的名字,以及对话的主要主题。
7.补考:未通过资格程序的人可以再次申请资格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