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人员户口及档案存放指南
很多留学生匆匆出国,把档案的事情完全抛到脑后,等到回国发展才发现档案实在是件令人 头大的麻烦事, 要用到档案的时候:
1、入职企事业单位,如进入国企或考公务员;
2.技术类工作各级职称评定;
3.部分城市落户需要;
4.退休。
所以说基本上档案的用处不多,但还是有可能影响回国就业的,所以同学们还是最好明 白自己的档案去哪儿了。
档案去哪儿了?
一共三种方式:
1. 户口档案留校
2. 档案户口都回原籍
3. 档案放在北京的留学生服务中心,户口回原籍
三种方式详解:
方式一:户口档案留校。 一般来讲大多学校时不提供这项服务的,有的也就是只能保留 1、2 年。
优点: 办理方便,一般在学院填个表就可以办理,学校的诚信度较高,比较省心安全;
缺点: 毕业生如果档案放到学校的话会延长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 的证明都不能出具。 l 档案留校期间不计算工龄,而且留学期间档案在这段时间是空白的。 l 如果学生是外地学生,开具户口档案证明等,需要回学校比较不方便。
以某同学就读的上海某高校为例(允许毕业生保留 2 年户口和档案)。 在毕业后的两年期间,该同学多次奔波于京沪两地,去学校户籍科及当地派 出所,办理与户口相关的手续。 同时,档案保留在学院档案馆,导致工作以后需回学院档案馆调档案去原籍人才 市场,同时还需要去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打印报到证。So sad… 你没有看错,这里涉及到 5 个地点,分布在上海的东西南北….
方法二:档案和户口都回原籍 档案放在本地人才市场
优点: 在当地就业手续比较方便,在有些地区,如果自行交社保还能直接计算工龄;一年只需 要交几百元的管理费用即可。 应届生身份问题:理论上留学生没有应届和往届的区分。 但是很多单位在招聘时候要求应届生,且他们对于留学生的学制不是很了解。是不是应届生 由单位来认定,因此需要和单位深入沟通。香港硕士一般是 8 月份毕业,但是毕业证 12 月 份才发,你可以说自己是当年毕业生,并参加应届生的校园招聘。如果想把自己列为下一年 度毕业生,可以选择晚一点去办理学历认证,通常 12 月拿毕业证,直接去办认证需要两个 月左右,即次年一月才能认证完毕。然后拿着这个认证说自己是后一年的应届生。 但是有一点,基本所有单位都需要等学历认证办好之后才能够签正式的劳动合同,此前的都 算实习或者试用什么的。(如果你想以本科学历签合同也可以。)
另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录考试中对应届毕业生的界定: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某高校毕业 生,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 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方法三:档案放留学服务中心,户口回原籍 (注意,留学生服务中心不接受户口存放)
服务对象: (1)自费出国留学的高校在校生、研究生和已经毕业但未参加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 业研究生; (2)自费出国留学的在校高中生、高中毕业生; (3)自费出国留学的单位自动离职人员、辞职人员; (4)自费赴中国香港、澳门地区就读的人员; (5)出国探亲、访友、陪读、移民等改为留学身份的人员; (6)尚未在国内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7)虽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因无就业手续和当地户口,或档案需跨地区调动,工作单 位或人才交流中心尚不能接收其档案的留学回国人员。
优点: (1)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是教育部直属并具有法人资格的留学服务专业机构。 (2)留学存档作为留学服务工作的一部分,与“中心”的其他服务形成了完善的一条 龙服务的配套机制,留学存档人员不必到处奔波即可“一站式”办理出国留学和留学回国工 作等手续,其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①办理自费出国留学手续; ②办理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 ③办理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落户手续; ④办理留学回国人员集体户口的存放和落户; ⑤为留学存档人员开具各种人事证明; ⑥负责出国留学存档人员中的**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 ⑦负责记录在国外留学和在香港、澳门地区就读的经历,填补在境外学习阶段人事档案 材料的空白,完善存档人员的档案。 (3)时间灵活:申请存档者如果已经出境,仍可把档案存放在留学人员档案室,并可 委托他人代办存档手续。如果档案原先存放在街道办事处,也可以转往留学人员档案室
缺点: 存档人员在国外或港、澳地区学习期间,暂不计算工龄,待学成回国(或回内地)后,应首 先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并找到接收单位,办理完工作派遣手续后,“中心”档案室或 其他档案接收单位方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存档人员定级并计算工龄。
附:方法三详解 – 留学生服务中心存档指南
存档: 1、申请存档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国外教育机构的入学证明(上述文件均出示原件, 递交复印件。)原单位介绍信及存档费办理存档手续。
申请存档者已经出境,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出具申请人的委托书、护照复印件和 代办人的有效证件办理。 暂未落实工作单位,或虽已落实工作单位尚无就业身份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我驻外 使(领)馆教育处(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所获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等文件和 档案管理费办理存档手续。
调档: 存档人员因故未能出国留学,或留学未果,或学成回国,待国内就读学校(指继续在国 内读书的)或工作单位落实后可办理档案调出手续。届时存档人员需持“委托管理人事档案 合同书”(赴新加坡和港、澳等国家和地区学习的项目生免)、录用单位接收证明(继续在 国内学校学习的,由学校出具接收证明)和调档通知单以及原交费收据到本室结清档案管理 费并办理调档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本人的书面委托书和代理人 的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工作证等。
存档: 1、协助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办理自费留学资格审查; 2、办理申办护照和赴港、澳通行证的政审手续; 3、开具出生、亲属关系、未犯罪、学历、经历等有关人事证明; 4、为申请结婚登记人员开具婚姻状况证明; 5、为内地学生在香港高校毕业后留港工作签署赴港就业同意书; 6、为内地在港学习人员办理学生签注延期的报批手续; 7、为自费赴美留学人员办理 J-1 签证豁免申请手续; 8、收集整理存档人员出国留学期间形成的档案材料,完善留学期间的档案; 9、档案转递; 10、其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