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并无“学术法庭”这一独立建制,其学术不端裁决权散落于各高校、资助机构与民事法院之间,形成一套“准司法”生态。
核心程序可拆为五步:举报、初步筛查、正式调查、上诉复核、司法审查。举报人向被举报人所在高校提交书面材料后,由 Research Integrity Officer(RIO)在 30 日内完成初筛,评估是否属于《UKRIO 科研不端行为准则》定义的伪造、篡改、剽窃(FFP)或严重背离公认做法。若初筛通过,校长须任命 3—5 人调查小组,其中校外导师比例不得低于 40%,并引入“独立主席”防止学阀护短。调查阶段最长 120 日,被举报人享有沉默权、全程代理权与证据开示权;若涉及临床试验,还需通知 NHS Research Ethics Committee 同步冻结数据。报告出炉后,学术委员会可作出“无责”“接受自愿撤回”“修改论文”“撤销学位”直至“解雇”八级处分。不服者可在 14 日内向 Senate Appeals Committee 上诉,其决定为“校内终局”。
2019 年《Exley v University of Exeter》判例确立:若程序瑕疵影响实体公正,当事人可赴高等法院申请司法审查,但法院只审程序不审事实,且极少推翻校内结论。对于资助项目,UKRI 设有额外“学术不端仲裁庭”,可冻结拨款、要求退还经费并全国通报;情节严重者,可移交给 Health Research Authority 实施最长 10 年“国家基金禁入”。 2025 年 4 月,英国大学联盟推出“学术诚信云”,利用区块链存证实验原始数据,实现不可篡改时间戳,预计三年内覆盖 80% 的 STEM 项目。
整体而言,英国模式以“行业自律+法院兜底”为轴,兼顾程序正义与学术自由,其经验提示:学术治理不必另设重兵,关键在于让既有规则长出牙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