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目的
增進中國語言、文學及文化的專業知識;
培養語言文字、古代文獻、古典文學和現代文學等學術範疇的研究能力;
提高語文能力,配合個人專業發展,回應社會需求。
課程要求
中國語言及文學系之「文學碩士」課程為兼讀制之修課式課程,不設全日制,修業期限為二至四年。課程科目分為必修科和選修科,學生需至少修讀八科科目(共24學分)。
1. 必修科目
「研究方法與論文寫作」(一年級)及「講論會」(二年級)
2. 選修科目
語言文字:
《說文解字》與現代語文學、《廣雅》與《廣雅疏證》、粵語普通話比較研究、粵語語法研究、漢英比較語法專題、漢語構詞與句法研究、粵語音韻與詩詞格律、漢語修辭與文體研究、語文學專題、語言學專題、漢語方言的比較研究、漢語語義與語用研究
古代文獻:
《論語》《孟子》研究、《莊》《荀》異同、雜家文獻選讀:《呂氏春秋》與《淮南子》、出土文獻分類選讀、互見文獻與古籍研究、古代文獻專題、古代文獻專書
古典文學:
先秦神話、《詩經》、中國詩學、古典詩歌鑒賞與批評、盛唐世界、人生、藝術——杜甫、李白、王維三家詩面面觀、宋詞、「三言」研究、國變與文學、文化創新:明清之際詩人詩歌研究、湯顯祖與《牡丹亭》、古典文學專題:韻文或散文、古典文學專題:小說或戲劇、古典文學專題:文學批評、中國文化專題、明清小說與視覺文化、清中期小說與文人文化、漢魏六朝詩選
現代文學:
「創造社」研究、中國女性文學研究、中國三十年代小說與文藝雜誌研究、中國新時期小說及文藝思潮、現代華文小說、張愛玲研究、余光中研究、香港文學研究、現代文學專題、現代作家專題、現代文學批評專題、比較文學專題、文藝思潮與港台電影
招生程序
報讀本學部「文學碩士」課程之申請人,除須符合本校研究院規定之入學資格外,並須持有認可大學之學士學位,主修或選修中國語言、中國文學或其他有關學科。本課程每年九月起接受報名,申請人可經本校研究院互聯網申請入學。
申請人除需要提交研究院要求之申請資料外,還須提交下列文件。請將申請文件親身送交或寄予本學部(香港新界沙田香港中文大學馮景禧樓523室中國語言及文學學部),以便審理。
1. 所有大學程度學歷之學業成績表正本(須置於由修讀大學提供之密封信封內;具香港中文大學學歷者,則可提交中大發出之學業成績表副本。如經由副學士入讀大學之申請人,請同時提交副學士之成績副本。)
2. 凡畢業於以非英語為教學語言之大學學位課程之申請人,需提交符合研究院英語能力規定之證明文件。有關詳情可參閱本校研究院網頁之「入學資格」。
如有需要,本學部將邀請申請人面試及提交中文自述一篇(1000字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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