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香港高校招生政策修订,香港教育局明确表示:本地生与非本地生的核心定义未发生更改,但对部分特殊情况群体(如受养子女、自修生)的学费标准、资助学额占用规则作出细化调整,具体政策可从以下维度清晰理解:
一、受养子女:身份认定与资助规则的动态调整
- 本地生身份认定不变:受养子女首次获发签证时若未满 18 岁,其本地生身份始终有效,申请高校时仍归属本地生申请池,不进入 “国际课程 + 高考” 的非本地生竞争池(即无需参与约 10 万人争夺 6000 个学位的激烈竞争)。
- 资助学额与录取方式:若受养子女未来不符合居港规定,以自资形式入读教资会资助的首年学士学位课程,将不占用 1.5 万个本地生资助学额;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以 “超额收生” 形式酌情取录。
- 学费资格可动态转换:若受养子女入学首年因未达居住要求,需以非本地生学费标准入学,后续若累积足够居港年限,可申请转换为获资助的本地生学费资格,享受学费减免。
二、自修生:申请池不变,学费标准按居港年限调整
- 身份与申请池规则:未符合居港年限的自修生,在申请及录取过程中仍属于本地生范畴,录取池子与符合居港要求的本地生一致,未被归入非本地生竞争池。
- 学费差异核心:此类自修生虽按本地生身份申请,但入读本港大学时需支付 “非本地生学费”;同时,因按非本地生学费标准入学,不占用 1.5 万个本地生资助学额,高校同样可通过 “超额收生” 形式取录。
三、分年份细化:26-28 年入学群体学费规则差异
政策对不同入学年份学生的学费资助资格设定了 “居港年限 + 入学后转换” 的动态规则,且无论就读 DSE 还是国际课程,均适用以下调整:
- 2026 年入学学生:不受此次政策调整影响,学费与资助规则维持原有标准。
- 2027 年入学学生:若入读前未满足 “居港 1 年” 要求,申请时仍归属本地生池,但入学时不享受学费资助(需按非本地生标准缴费);待入读 1 年后,若累积足够居港年限,可在大二学年转换为本地生学费标准。
- 2028 年及以后入学学生:若入读前未满足 “居港 2 年” 要求,申请时仍归属本地生池,但入学时不享受学费资助(需按非本地生标准缴费);待入读 2 年后,若累积足够居港年限,可在大三学年转换为本地生学费标准。
综上,此次政策修订的核心在于 “身份认定不变,学费与资助随居港年限动态调整”:无论是受养子女还是未达居港年限的自修生,均无需脱离本地生申请池,仅需根据居港情况承担不同阶段的学费;同时,高校可通过 “超额收生” 增加录取机会,为这类群体保留了更灵活的录取梦校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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