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调整受养人升学政策:居住要求与影响分析
7月31日,香港政府公布新规:受养子女需在港居住满两年,方可申请政府资助的专上课程学额。这一政策进一步明确了"香港本地生"的认定标准,引发了内地与香港家庭的广泛关注。
政策背景:完善本地生定义
此前,"香港本地生"在报考本地大学时具有明显优势,可通过联招系统竞争约15000个政府资助学额,并享受较低学费。但由于原有定义较为宽泛,部分内地家庭通过让子女在内地进行DSE课程培训,待父母取得香港身份后,子女以受养人身份获得本地生报考资格。
这一情况引发已在港居住家庭的讨论,认为影响了本地学生的升学机会。港府此前已通过限制内地自修生报考等方式释放政策调整信号,本次新政是这一方向的延续。
新政内容:明确居住要求
港府表示,新规旨在确保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因此要求受养子女必须满足居住条件方可申请资助学额。
新政对不同年级学生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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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六学生(2026年入学):不受影响,可正常以本地生身份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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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五学生(2027年入学):需在入学前在港居住满一年,方可享受资助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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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四学生(2028年入学):需在入学前在港居住满两年,并提供相关证明
政策影响与建议
对计划通过受养人身份报考的家庭,新规要求重新评估升学规划。对于真正在港发展的家庭,政策影响相对有限。
建议计划通过香港身份为子女教育提供便利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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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早安排子女赴港就读,以便适应语言和教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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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龄学生适应能力较强,可更好地融入本地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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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规划插班事宜,避免中学阶段面临较大竞争压力
香港此次政策调整旨在维护教育公平性,对于内地家庭而言,既需要关注政策变化,也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做好教育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