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资格:
个人必须是加拿大永久居民,或是在加拿大工作的非永久居民(工签)(仅适用于自住房贷款)
对于自住房贷款(自住物业):
• 1至2单元:Max达 95% LTV (也就是最低5%首付)
• 3至4单元:Max可达 90% LTV
对于小型出租房贷款(非自住):
• 2至4单元:蕞可达 80% LTV
最低自有资金要求:
对于自住房贷款:
1至2单元:首 $500,000 需要 5% 首付,超出部分需 10%
3至4单元:最低首付为 10%
对于小型出租房贷款:
• 最低自有资金为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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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首付款来源:
首付款可来自以下来源:
• 储蓄
• 房产出售收益
• 亲属提供的无偿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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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状况要求
至少一位借款人或担保人的信用评分需达到600
非永久居民(仅限自住房贷款)
• 必须具备合法在加拿大工作的资格(如工作许可证)
• 可获得1至4单元物业的贷款保险,至少一个单元需自住
• 购买不能违反禁止非加拿大人购买住宅法案
• 如果没有加拿大信用报告,可提供国际信用报告、原籍银行推荐信或其他方式证明信用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