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政策
为了巩固城市人才强市战略,政策旨在加大对海归人才的引进力度,特别是在上海地区。此政策主要面向具备博士学位、国外高水平大学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
上海落户:
博士学位:需在外学习至少1年,或有合作办学背景的联合培养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
不符合条件:HND起点的本科学位、大专起点的本科生及部分中外合作办学形式/国外本科学历但境外学习时间少于两年。国内非上海工作超过两年或派
遣超两年、国内异地社保超过两年的人员。
落户还包括对社会保险基数的要求,以及工作单位的规模和信誉。政策明确规定了不同学历层次的社保缴纳要求和时间标准。
政策对人才的吸引条件较为严格,旨在确保引进的海归人才具有较高的学历水平和专业素质。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政策也有明确的
排除标准,保证了政策执行的透明性和公平性。
北京落户:
需在境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国内取得博士学位并完成访学或研究任务。需在出国留学满一年,45岁以下,并在京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
北京的人才引进政策严格,尤其在学历和工作年限方面要求较高,这旨在吸引高质量的国际人才。公务员就业方面,留学生需特别关注岗位与专业匹配度,并提前准备考试。政策为有明确职业目标的留学生提供了明确的方向,但也设置了较高的准入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