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租屋入住后的注意事项
在加拿大租房入住后,租客需要注意以下事项,以确保居住环境的舒适和合法权益的保障。
室温要求
冬季室温:加拿大政府规定,房屋冬天应该保证室温20°C。如果室温过低,租客有权要求房东改善。
房东进入房间的规定
- 紧急情况:除非有不得已的紧急事件,房东不能擅自闯入房客的房间。
- 提前通知:如果房东想进入租客的房间,必须提前24至72小时发出书面通知,或是征得租客的同意。
涨房租的规定
- 涨租时间:房东无权随意涨房租。政府规定,房东在租客租住12个月后才能提出涨房租,并且需要提前90天告知租客。
合同期满的处理
- 不续签:合同期满时,如不想续签,应提前至少一到两个月(书面)通知房东。
- 续签:如想继续居住,就要续签租房合同。
- 房东要求搬走:房东如果对房客不满意,并有正当理由,可以提前2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房客搬走,或给房客7至14天的改过期。
- 其他理由:如房东有其他理由请房客在合同期满时搬走,须提前60天通知房客。
- 修理或改建:如房屋需修理或改建,房东须提前4个月通知房客。
搬家注意事项
- 查看租约合同:准备搬家时,租客必须仔细查看租约合同,然后再向房东发出通知。
- 未满租约:如果搬家时租约尚未期满,租客还应该付房东租金。
- 退租通知:如果付租方式是每月一付,退租的通知最晚应该在搬家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交给房东。
通过了解和遵守这些注意事项,租客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确保在加拿大的租房生活顺利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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