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夫妻团聚移民之事实伴侣(Conjugal Partner)
在加拿大移民体系中,“夫妻团聚移民”下的事实伴侣(Conjugal Partner)类别是专为那些无法以配偶(Spouse)或同居伴侣(Common-law Partner)身份申请团聚移民的人士设立的特殊类别。
以下是关于加拿大“事实伴侣(Conjugal Partner)”类别的详细解释:
✅ 什么是Conjugal Partner(事实伴侣)?
“Conjugal Partner”指的是一段类似婚姻的稳定亲密关系,但由于特殊原因(如法律、宗教、移民政策或性别问题)无法结婚或无法在一起同居至少12个月的伴侣。
✅ 适用于谁?
适用于在过去一年中因特定障碍无法与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配偶结婚或同居的人士,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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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国籍、签证、移民限制等无法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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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国不承认某种类型的婚姻(如同性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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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社会、宗教或法律原因无法结婚或同居。
✅ 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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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必须已经维持至少一年的婚姻般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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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证明你们之间的亲密、互信、长期关系(如共同旅行记录、通信记录、汇款、探亲签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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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证明你们不能同居或结婚的具体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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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申请人必须居住在加拿大以外。
✅ 常见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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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jugal Partner ≠ 暂时异地情侣:申请人必须证明并非“选择”不在一起生活,而是“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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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可以合法结婚或同居,则不符合此类别要求。
✅ 谁可以担保Conjugal Part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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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18岁的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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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能力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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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曾在过去担保其他配偶/伴侣并违反担保协议。
📝 申请文件通常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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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陈述解释为何无法结婚或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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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通信记录(电话、邮件、视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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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访记录(入境章、机票、照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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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陈述信(如朋友、家人证明你们关系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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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记录、财务互相关联性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