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正苗红法学生圆梦LLM T14法学院
背景介绍
申请难点
留学规划与提升
Two things fill the mind with ever new and increasing admiration and awe, the more often and steadily we reflect upon them: the starry heavens above me and the moral law within me. ——Immanuel Kant
对于大部分法学生来说申请LLM,即以LLM(法律硕士)的T14学府为目标,同学也不例外,作为根正苗红的中国政法大学的高材生,法学院深厚的法学熏陶,同时还有无数优秀同门法学先辈在前,T14的院校是基本且顺利成章的事情,然而同学不幸在托福考试中翻车,毕业一年内参加数次托福考试,成绩单堪堪过百。 对于同学理想学府宾大法学院的要求,属实还有一定的差距。
院校解读
留学方案
案例分析
我们根据同学个人的背景进行了全面的分析,虽然同学托福成绩不算出众,但是他在政法大学四年的成绩优异,且有交换的经验,并且也有两段不错的法律相关实习,而且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便是他本身对于法律的认识。“我无意成为如康德,孟德斯鸠一样的法学大家,但希望能用所学知识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做一个合格的法律工作者。” 是同学在谈到自己对职业的长期规划时提到的。 最终经过我们共同的努力,虽然没能圆梦宾大法学院,但是同学最终还是收到了来自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橄榄枝。
同学的成功绝非偶然,作为法学生,他对于自己本身的职业规划也保持着清醒的认识,同时他对待法学的热爱和深刻感悟也体现在他对本科期间学业内容的反思和实践经历中相关知识的运用上。因此,在文书中,我们在突出他个人经历之余,着意体现了他个人在学习工作中的思考以及在他反思中的“士当以天下为己任”的责任感。 其实这也是每个申请者都应在文书力求做到的一点,美国高等教育对于独立思考和批判性思维的看重,每个学生都应尽量在个人陈述中结合自身经历并且反应具有个人特点的思考,而且这对于法学院学生尤为重要。很多申请者也许有宏图,然而空谈抱负会显得过于空泛无物,最终落脚于小处,并且与自身结合才是能够打动申请委员会的有温度的申请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