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签证分为很多种,其中就有永住权,什么叫永住权呢?就是在保留外国国籍的基础上,可以长期居住在日本的签证。
那么日本永住权的申请条件和审查标准是什么呢?
1. 法律条件上
(1)品行优良
作为生活在日本社会的医院,遵纪守法,日常生活与社会相融合。
(2)具有足以独立生活的资产或技能
其日常生活不成为公共的负担,从其所有的资产或技能等可预见其未来生活安定。
(3)申请人的永住与日本国的利益相一致
a.原则上持续在日本居留10年以上。但在此期间,必须以就业签证或居住签证在日本居留5年以上。
b.未被处过罚款或徒刑,履行纳税义务等公共义务。
c.现有的居留签证应是出入国管理局及难民认定法施行规则附表第2所规定的时间最长的居留签证。
d.从公共卫生的角度来看无有害的可能性。
日本人、永住者或特别永住者的配偶或子女无需符合(1)和(2)的条件。此外,已被认定为难民的人无需符合(2)的条件。
2.有关原则上必须居留10年的特例
(1)若是日本人、永住者或特别永住者的配偶,其实际婚姻生活必须持续3年以上,并继续在日本居留1年上;若是其子女等,则必须持续在日本居留1年以上。
(2)以“定住者”的居留签证持续在日本居留5年以上。
(3)被认定为难民的人,必须在认定后持续5年以上居留在日本。
(4)在外交、社会、经济、文化等领域为日本国做出的贡献得到承认,并在日本国持续居留5年以上。
(注)如果目前拥有“3年”居留期限,则作为上述1(3的c的“时间最长的居留签证”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