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诚信是学术研究中最重要的原则,在香港读研究生课程必然或多或少需要写论文或者学术报告,以需要遵守学校的学术诚信守则。避免抄袭剽窃首先要了解哪些行为属于抄袭剽窃。照搬别人的研究内容,或者试图使用他人原有的想法、文字或作品却未给与相应的引用说明,或者抄袭自己已发表的作品的内容,却没有注明出处,这些都构成抄袭剽窃。要避免抄袭剽窃,在做研究和写论文的过程中要特别留意。可以把想用的所有资源都列一个完整的清单,然后和搜索出来的文献一一对应。要清楚记录哪些是自己的观点,哪些是别人的观点。
在写作中要仔细辨别所引用的资料,包括词汇、短语、释义、结论、事实依据,应该标注出处的地方要在文中标注,并在论文末尾的文献出处中列明。如果想使用一个资料,但不确定怎样用才不构成抄袭剽窃,建议咨询一下导师。论文写好之后,可以自行使用查重软件,看看有没有一些地方无意识犯了抄袭剽窃的错误,一经发现及时更正。
校园常用资源
香港高校常用的资源包括图书馆、职业中心(Career Center)、体育馆、校医室、书店等。
香港高校都有自己的图书馆,里面有海量的图书资源,一般图书可借 1 个月,但重要的教材可借用的时间较短。除了常见的图书资源以外,图书馆里面有 24 小时自习室以及讨论室。使用讨论室一般需要提前预约,同学们可以在讨论室做小组讨论等团队作业。此外,香港高校的图书馆还有一大特色,就是八大公立院校的图书资源内部联网,学生可以享用到其他学校的图书资源。
借书流程比较简单,只需要进行预约,一般一周之后就可以在本校图书馆里面拿到其他学校图书馆的图书,到期在本校的图书馆归还即可。除了图书馆以外,书店也是学习资料的重要来源。学生可以在书店买到教材和文书。在其他渠道无法买到的教材,也可以请书店帮忙找。
香港高校都有设 Career Center,同学们可以在这里获得最新的求职信息,以及就业方面的指导,比如简历写作指导,如果想咨询指导中心的职员,可提前进行预约。
每个学校都有校医室,非急病非大病可以去校医室就诊,就诊前需要预约。急病大病建议直接去公立或私立医院就诊。在校医室的医疗服务中,值得一提的是洗牙服务,在校医室洗牙比在外面的口腔诊所或者医院的费用都要便宜,有需要可以在校医室预约。
此外,每个学校也都有比较健全的体育设施,包括室内室外球场、游泳馆、健身室等。使用前也需要预约,费用比外面要便宜。除了以上所提到的常用资源,学校也会有一些其他的免费资源,比如有些区域会覆盖免费 Wifi,学生凭学生账号登录就可以享用。
续签指引(针对学业在逗留期限内未完成的学生)
一般而言,香港入境事务处对获准来港修读全日制经本地评审本地及非本地专上课程的人士会按其修读课程一般修业期的长短获准在港逗留,并以六年为上限,惟须视乎其旅行证件的有效期限而定。如超过首次获准逗留期限内未完成学业,可在逗留期限届满前四星期内,申请延长逗留期限以便继续在港就读。有关申请只会在申请人仍然符合来港就读的申请资格的情况下才会获得考虑。
1. 申请材料
A. 填妥的 ID91 表格。
B. 申请人的有效旅行证件及有最近的签证/进入许可/入境盖印/入境标签/延期逗留标签的旧旅行证件(如适用)的正副本及最近获签发的「电子签证」(如适用)。
C. 申请人的香港身份证。
D. 目前就读院校确认学生继续就读而需延长逗留期限的证明,有关证明须显示该学生余下的修业期及预计毕业日期 。注:材料D需向就读院校申请开具
2. 递交申请
A. 申请人可以亲身递交至入境事务处优秀人才及内地居民组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七号入境事务大楼六楼。
B. 在网上递交申请,将申请材料上传至申请系统,申请网址 :
https://www.gov.hk/sc/residents/immigration/nonpermanent/applyextensionstay/
othernpr.htm
3. 审批时间
申请一般在入境处收到所有所需的证明文件后起计,约二至三个星期可处理完毕。
4. 获批新的签证 / 进入许可标签
申请如获批准,申请人会获发签证 / 进入许可标签。申请人需自行前往入境处领取标签。有关申请费用 230 港币应在领取签证 / 进入许可时以现金、易办事或支票缴付。
5. 申请新的内地逗留签注 立即咨询>>
获取新的签证 / 进入许可标签后,申请人需在 3 个月内返回内地原户口所在地申请内地的逗留签注。申请人应把进入许可标签贴在具有相赴港签注的通行证的空白签注页上, 并须在抵港时向入境事务处人员出示 。倘若申请人持有具相关赴港签注的通行证为电子通行证,则须于办理入境手续时一并出示其获发的进入标签。如果不想亲自回内地办逗留签注,也可以委托香港中国旅行社办理,中旅也可以办理换领港澳通行证业务,详见:https://www.ctshk.com/mep/zh/ch-visa-2/
以上关于延签申请的信息来源于香港入境事务处官网
https://www.immd.gov.hk/hks/services/visas/study.html
毕业与就业
香港实习条例
在港实习的相关条例:非本地学生从事实习工作和兼职工作限制由 2008/2009 学年开始放宽。修读经本地评审的全日制学士学位或以上课程的非本地学生,只要修业期不少于一学年,便可申请实习工作,但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实习工作必须与学科 / 课程有关,而且须经学生就读的院校安排或批准。
2. 实习工作为期最长一个学年,或有关全日制学术课程正常修业期的三分之一时间,两者之中以较短者为准。在工作性质、薪酬水平、工作地点、工作时数和雇主方面,不设限制。此外,非本地学生也可以 :
1. 在有关学年的整段期间于校园担任兼职工作,每星期不超过 20 小时。
2. 在暑假期间由 6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首尾两天包括在内) 接受聘用,工作时数和地点没有限制。符合资格的学生,将于其学生签证进入许可或延长逗留期间申请批准时个别获发“不反对通知书”,上面将列出该学生可从事的雇佣工作类别及条件。
更多详细资讯,可到香港入境事务处官网查看:https://www.immd.gov.hk/hks/index.html
留港 IANG 签证办理
Immigration Arrangements for Non-local Graduates(IANG),即非本地毕业生留港 / 回港就业安排。在香港修读全日制经本地评审本地课程而获得学士学位或更高资历的非本地学生 ( 下称 「非本地毕业生」),可根据非本地毕业生留港 / 回港就业安排申请留港 / 回港工作。非本地毕业生如在毕业日期 ( 即毕业证书所载日期 ) 起计的六个月内向入境事务处递交在港就业申请,属于非本地应届毕业生类别。非本地毕业生如在毕业日期起计的六个月后递交回港就业申请,则属于非本地非应届毕业生类别。
非本地应届毕业生如有意申请留港工作,无须在提出申请时已觅得工作。他们只须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便可留港 24 个月,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有意申请留港工作但尚未取得毕业证明的非本地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延长逗留期限,以便等待成绩公布。非本地应届毕业生如有意申请留港工作但仍未获颁授毕业证书,他们可根据院校发出的毕业证明文件提出申请。非本地非应届毕业生如有意返港工作,须在提出申请时先获得聘用。只要受雇从事的工作通常是由学位持有人担任,以及薪酬福利条件达到市场水平,有关申请便会获得考虑。在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下,他们便可留港24 个月,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
大湾区校园毕业生
大湾区校园毕业生是指修读内地与香港的大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设立的高等教育合作办学机构所提供的全日制课程而获得学士学位或更高资历的毕业生。
大湾区校园毕业生如在毕业日期(即毕业证书所载日期)起计的六个月内向入境处递交来港就业申请,属于大湾区校园应届毕业生类别。
大湾区校园毕业生如在毕业日期起计的六个月后递交来港就业申请,则属于大湾区校园非应届毕业生类别。
大湾区校园应届毕业生如有意申请来港工作,无须在提出申请时已觅得工作。他们只须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便可留港 24 个月,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大湾区校园应届毕业生如有意申请来港工作但仍未获颁授毕业证书,他们可根据院校发出的毕业证明文件提出申请。
大湾区校园非应届毕业生如有意来港工作,须在提出申请时先获得聘用。只要受雇从事的工作通常是由学位持有人担任,以及薪酬福利条件达到市场水平,有关申请便会获得考虑。在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下,他们便可留港 24 个月,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
一般而言,除拥有香港特区居留权或入境权的人士外,任何人士如欲来港就业,均须申领签证/进入许可。虽然入境处会因应每宗申请的个别情况作出考虑,惟申请人必须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例如:持有用以返回原居国或所属国的有效旅行证件;没有刑事记录,且其入境不会对香港特区构成保安或刑事问题;以及不可能成为香港的负担等),并符合上文详列的有关资格准则,方可获考虑发给签证/进入许可。入境处对这些资格准则或会不时作出修订而不作事先通知,希为留意。
1. 申请材料
所需提交材料主要包括 ID990A、港澳通行证影印本、香港身份证影印本、学业成绩单、毕业证书或毕业证明文件和照片。针对属非本地非应届毕业生类别的申请人,需额外提交赴港工作同意书,雇主则需提交 ID990B 及其他公司证明材料。
2. 审批时间
一般来说,就非本地应届毕业生的申请,入境处将于收到所有所需文件后约两星期内完成处理。至于非本地非应届毕业生的申请,入境处在收到所有所需文件后,则需时四星期。获批签证后需以现金、易办事或支票缴付签证申请费 230 港币。免费评估
3. 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透过或香港政府一站通网页递交申请。申请网址:
https://www.gov.hk/sc/residents/immigration/nonpermanent/applyiang/npr.htm
4. 延长逗留期限
根据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获准来港就业的人士,一般首次入境可获准在港逗留 24个月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他们可在逗留期限届满前四星期内,申请延长逗留期限。在提出申请时,非本地毕业生/大湾区校园毕业生均须已获得聘用,而受聘从事的工作须通常是由学位持有人担任,及其薪酬福利条件亦须达到市场水平。申请人如已在香港特区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则须出示其业务的证明文件。申请如获批准,申请人通常会以 3-3 年的模式获准在港逗留,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
根据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获准来港就业的人士,在递交延期逗留申请时,如符合上段所载的准则及下列条件,可提出根据人才类别审批其延长逗留期限申请:申请人已根据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获准在港逗留不少于两年;及申请人在上一评税年度的薪俸税应评税入息达港币 200 万元或以上注。成功申请者一般会获准延期逗留六年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以上关于延签申请的信息来源于香港入境事务处官网:https://www.immd.gov.hk/hks/services/visas/IANG.html
留港就业建议
关注招聘信息
1. 学校(本校及其它学校)发布各个企业的招聘资讯。
2. 企业在学校举办的宣讲会 / 招聘讲座。
3. 校外招聘网站的资讯。
4. 学校的职业中心(Career Center)会提供许多关于求职的帮助,如招聘信息的公布、求职准备工作的培训、修改建议和 Cover Letter 等。
了解香港招聘时间表
大型的企业招聘一般是安排在每年的 9 月到 11 月,所以如果是就读研究生的学生,一定要提前准备,开学就马上进入应聘的准备阶段。中小型企业的招聘没有特别严格的时间计划,但是每年的 3月到 5 月,是中小型企业的招聘的小高峰。拓展香港人脉,认识行业精英,掌握更多的求职要诀和增加内部推荐机会,加强两文三语(两文为中文和英文,三语为广东话、英语和普通话)的语言能力对于留港就业十分重要。
离校注意事项
离校前有以下注意事项
1. 香港学校采用学分制,修够学分就可以申请毕业。准备离校前,要按照学校指引申请毕业。毕业典礼一般在 10/11 月举行,参加者在现场领取毕业证,不能参加的同学则可以晚点自行到学校去领取或者让学校邮寄到自己手上。
2. 住宿舍的同学要在限期前搬出宿舍,并确保已经结清宿舍水电费。免费评估
3. 如果求职或升学需要开具毕业证明和成绩单,需提前向教务处报告,并到教务处开具。
4. 有意留港工作的同学须在毕业日期起计的 6 个月内向入境处申请 IANG 签证。
5. 上交学生证,办理校友卡。
6. 确保已经交还之前借出的图书资料。
7. 毕业前 2 个月内前往中联办开具《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
学历认证指引
毕业回内地后可以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递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认证流程如下
信息来源:
http://zwfw.cscse.edu.cn/cscse/lxfwzxwsfwdt2020/xlxwrz32/index.html
A. 注册及在线申请:登录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注册个人账户,在线填写认证申请,上传认证申请材料。
B. 在线支付认证费用:填写认证申请后,在认证系统支付认证费用。
C. 认证申请进行评估:申请人可登录系统查询认证进程及状态。
D. 在线查验认证结果。
申请材料
A. 需要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B. 应提供学习期间使用的通行证。需扫描上传的内容包括:首页(个人信息页)、学习期间签注记录(卡式通行证需提交正面及背面)。
C. 本人近期标准证件照片一张,底色不限。
D. 按留服中心要求填写并签署的文凭证书核查授权声明。
E. 其他相关材料。
目前,港澳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已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中联办开具的《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但由于赴港澳学习人员在购买免税车辆、办理部分省市落户手续、享受国家及各地针对留学回国人员的各项优惠政策时,仍需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因此建议离港前去中联办开具《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并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