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以下条件即可申请落户上海:
•学校名单排名0-50的留学生直接落户,排名51-100的留学生半年落户;
•国内任意大学学士学位、国外高水平大学硕士学位,半年在上海缴纳1倍社保和个人所得税;
•国内双优秀大学学士学位,国外任意硕士学位,上海半年1倍社保和个人所得税;
•境内非双优秀学士学位、境外非高水平大学硕士学位可享受1年1.5倍的社保和个人所得税;
•国外高水平大学博士毕业生直接落户;
•境外非高水平大学博士学位获得者,半年可享受1倍社保和个人所得税;
•留学生创业公司法人/核心团队成员将获得6个月1倍社保和个人所得税;
•留学生配偶必须在毕业前在中国领取结婚证并定居;
•留学生未满16周岁/16周岁以上的婚生子女在普通高中就读,并随其定居。
符合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的留学生可获得50万元资助;创业人才可在上海浦东新区享受15万元无息贷款。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落户北京:
•学历为硕士及以上(包括在国内完成博士学习、在国外做博士后访问学者等);
•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出国留学天数必须为360天);
•回国后两年内通过北京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45岁及以下;
•留学期间未缴纳在京社会保险;出国前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与北京市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按规定缴纳北京市社会保险;
•留学人员的个人信息必须与留学期间一致。
在北京,留学生创业可享受无户籍限制、创业费10万元等优惠政策。“北京市留学人员创业奖”和“回国留学人员创业专项资金”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