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以“卡内基分类法”为基础,无论公立、私立,均划分为
4
个层次和
8
个类别:
第一层次:授予博士学位的研究性大学。这类大学提供广泛的学士学位课程,并设有硕士和博士课程
第二层次:授予硕士学位的大学和学院。这类大学或学院提供广泛的学士学位课程,并设有硕士课程
第三层次:四年制学院。一类是授予学士学位的文理学院;另一类是综合性学院;还有一类是本专科混合学院
第四层次:两年制大专学院,如社区学院、初级学院和技术学院都属于这一层次。
此外,还有单一学科的专门学院,包括神学院、医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工程技术学院、艺术学院、法学院以及军事学院等。它们授予某一学科的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并不隶属于任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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