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真正深入了解中外合作办学时,也许会发现我国中外合作办学的主体之杂、项目之多以及合作院校之广让人一头雾水,不知从何下手。
其实,中外合作办学在我国主要有三种办学模式:
-
一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办学机构
-
二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办学机构
-
三是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目前有西交利物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上海纽约大学、温州肯恩大学、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等7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以及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香港科技大学(广州)3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地与港澳台合作办学机构。
具有法人资格,就意味着是一所独立的大学,不是某所大学的分校,也不是某所大学的二级学院。
这10所高校,部分采取综合评价的形式进行招生,需要提前进行申请;部分可以直接在提前批次或普通批次进行志愿填报(详细的招生情况,可以在后台留言咨询前途顾问老师)。
2.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办学机构
非独立法人机构,一般是设在合作的中方大学里,属于国内大学中的二级学院,不具备独立高考招生资格,招生计划需纳入校内总体计划参与高考招生
3.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指中外合作办学者不设立专门的教育机构,而是直接在某个大学的某一学科或某个专业直接开展合作。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又分为本科教育项目和学士学位教育项目,是目前最广泛的中外办学合作方式。
本科教育项目是指参加国内高考计划内招生的本科专业,毕业后可获得教育部承认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学士学位教育项目,属于自主招生,不属于国内学历教育,不参与高考计划内招生。
报考此类办学项目,一定要提前了解区分学历教育项目和非学历教育项目,了解学制模式等招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