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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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与身份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持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满1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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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素养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违法违纪记录,具备服务国家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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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基础
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学习成绩优异或工作业绩突出。例如:
- 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需具有硕士学位或为应届硕士毕业生,部分项目接受在读一年级博士生。
- 联合培养博士生:需为在读一、二年级博士生,年龄不超过35岁。
- 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0岁,需具有学士学位或为优异应届本科毕业生。
- 访问学者/博士后:年龄不超过50岁(博士后不超过40岁),需为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具备相应工作经历。一键获取1v1免费咨询→18970067418
二、语言能力要求
申请人需满足留学国家或单位的语言要求,达标途径包括:
- 标准化考试:
- 英语:雅思6.5分、托福95分,或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笔试55分、口试3分。
- 小语种: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需达到欧洲语言共同参考框架(CECRL)B2级;日语需达到N2级;韩语需达到TOPIK4级。
- 其他认可方式:
- 外语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语种需与留学目的国一致)。
- 近十年内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8个月以上或工作1年以上。
- 参加教育部指定培训部语言培训并获结业证书。一键获取1v1免费咨询→18970067418
三、项目特定条件
- 邀请函与入学证明
- 攻读学位者需提交国外院校的正式入学通知书或免学费证明。
- 联合培养博士生需提供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及外方邀请函。
- 访问学者/博士后需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 科研与职业背景
- 高级研究学者:年龄不超过55岁,需为正高级职称或副司局级以上管理人员,并具备重要级科研成果或管理业绩。
- 访问学者:本科毕业后需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需2年以上工作经历。
- 博士后:需为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在站博士后,距博士毕业时间不超过3年。
- 服务义务
曾享受国家公派留学资助者,回国后需服务满2年方可再次申请;未经批准擅自放弃资格者,5年内不得申请。
四、申请流程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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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每年2月至4月为集中申请期,具体以国家留学的网站(http://www.csc.edu.cn)发布的选派指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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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材料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 国外院校邀请函或入学通知书。
- 外语水平证明。
- 研修计划(研究类项目需提交)。
- 单位推荐意见表(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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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方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业人士评审、择优录取”流程选拔。录取结果通常在5月至7月公布。
五、注意事项
- 材料真实性:造假将取消资格并影响个人信用。
- 履约管理:学成后需按期回国服务,违约者将承担相应责任。
- 灵活调整:部分项目对外语未达标者提供培训机会,但优先录取合格者。
国家公派留学为优异人才提供了国际化发展平台,申请者需结合自身条件与项目要求,提前规划、精心准备,以提升竞争力。更多详情请登录国家留学的网站查询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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