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构建留学回国人才“一站式”服务体系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聚焦留学回国人才来渝发展的实际需求,推出12条硬核举措提供全方位服务。
截至2026年初,重庆已累计归集7.1万名留学回国人员基础数据,认定新重庆A-F类人才5049人,已有3.3万项发明专利、论文等科研学术信息。本次发布的《措施》给海归人才创造了丰富的土壤,从数据建设到平台支撑,从评价认定到就业创业,从金融支持到生活保障,构成了一个完整的闭环。
数据与平台建设
建立动态更新的留学回国人员数据库,整合社保、档案、中外合作办学等多源数据构建人才库、政策库、成果库,实现精准画像、政策智能推送与岗位匹配;
线上依托"渝快办"平台"渝才荟"人才综合应用,集成40项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包含项目申报、就业创业、人才认定、服务快办、留创园管理、海外留学服务6大功能场景;
线下以江北机场入境服务中心、人才服务港、留创园等为站点;
目标:2027年底前累计服务超10万人次。
就业创业支持
留学回国人才纳入全市统一就业政策体系,享受与国内高校毕业生同等招聘条件;
5年内定点联系100个左右就业见习单位,提供1000个以上实习见习岗位;
每年择优资助100个以上创新创业项目,创业类项目单个至高资助50万元;
聚焦AI、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领域。
金融支持政策
创业可申请个人至高 50万元、企业至高 6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享受贷款实际利率50%贴息及每年至高 0.5%担保费补贴;
探索设立"海创贷":50万—200万元纯信用贷款;
探索设立"海创险":为创业人员及家属建立保险保障计划;
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12个月内在渝落地的,纳入种子投资基金支持范围。
申报条件(创业类)
在国(境)外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博士后工作经历;
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所在企业在渝工商登记和纳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
企业注册资本认缴资金不低于20万元,申报人占股比不低于30%;
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
申报条件(创新类)
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博士后工作经历;
与所在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每年在渝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申报项目具有较好的应用开发前景。
人才评价与保障
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来渝工作5年内首次申报可直接申报相应级别;
首次参保"绿色通道",提供社保转移接续便捷服务;
符合条件者纳入"渝才荟"服务体系,持"新重庆人才卡"享受就医、交通、旅游等服务;
外籍留学人才可换发多次出入境签证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