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澳洲学签新规的生效日期到底是哪一天?
准确答案是:2026 年 10 月 2 日生效,10 月 1 日只是法规在联邦立法登记册上完成注册(registered)的日期。
这两天的区别容易被混淆。澳大利亚的立法流程中,法规通常先在联邦立法登记册(Federal Register of Legislation)完成注册,次日或指定日期才开始生效(commence)。本次四份文书的注册日为 2026 年 10 月 1 日,生效日均为 10 月 2 日。
四份文书构成一个完整方案,均可公开查询:
| 文书 |
编号 |
作用 |
| Migration Amendment (Student Visa Reform) Regulations 2026 |
F2026L01347 |
修改《移民条例》附表 1 第 1222 条,限制境内申请与家属随行 |
| Migration (Student Visa Applications to Be Made from outside Australia) Instrument 2026(LIN 26/102) |
F2026L01348 |
列出 17 类不得在澳境内申请学生签的签证 |
| LIN 26/087 修订文书 |
F2026L01349 |
规定可豁免的申请人类别 |
| National Code of Practice Amendment (Overseas Student Transfers) Instrument 2026 |
F2026L01351 |
转学限制由 6 个月延长至 12 个月 |
需要留意的表述差异:网上有说法称"10 月 1 日已生效",这个说法与官方登记信息不符——注册与生效不是同一天。
适用时间边界:本次修改仅适用于 2026 年 10 月 2 日(含)之后递交的学生签申请。在此之前已递交的申请,包括已包含家属的申请,一律按递交当时有效的规则审理。已持有的学生签证不会被取消或缩短。
哪些签证持有人不能再在澳大利亚境内申请学生签证?
17 类临时签证持有人不能在澳境内递交学生签(500 类)或学生监护人签(590 类)申请,必须离境递交,且获签时也必须在境外。
这 17 类清单列于 LIN 26/102:
| 签证子类 |
名称 |
备注 |
| 400 |
Temporary Work (Short Stay Specialist) |
本次新增 |
| 403 |
Temporary Work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
仅 Domestic Worker 流 |
| 407 |
Training |
本次新增 |
| 408 |
Temporary Activity |
本次新增 |
| 417 |
Working Holiday |
本次新增 |
| 457 |
Temporary Work (Skilled) |
本次新增 |
| 462 |
Work and Holiday |
本次新增 |
| 482 |
Skills in Demand |
本次新增 |
| 482 |
Temporary Skill Shortage |
本次新增 |
| 485 |
Temporary Graduate |
此前已受限 |
| 600 |
Visitor |
此前已受限 |
| 601 |
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ty |
此前已受限 |
| 602 |
Medical Treatment |
此前已受限 |
| 651 |
eVisitor |
此前已受限 |
| 771 |
Transit |
此前已受限 |
| 988 |
Maritime Crew |
此前已受限 |
| 995 |
Diplomatic (Temporary) |
仅主申请人 |
准确口径提示:官方表述是"17 类人(17 classes of persons)",而不是"17 个独立签证子类"——因为 482 在上表中出现两次(Skills in Demand 与 Temporary Skill Shortage 两条流)。如果写作时写成"17 个签证种类",严格来说不够准确。
哪些是这次真正的变化:17 类中有 9 类此前已被限制(403 家政人员流、485、600、601、602、651、771、988 及 995 主申请人)。本次新增受限的是 8 类:400、407、408、417、457、462 以及 482 的两个流。对打工度假者和雇主担保类工人来说,这是实质变化——2026 年 10 月 1 日之前,他们还可以不离开澳洲就转成学生签证。
关键后果:在澳境内递交且属于上述清单的申请,属无效申请,移民局不予审理,也不因此产生过桥签证。持有入学确认书(CoE)本身并不能使这类申请变得有效。
已经在读的学生,还能在澳洲境内续签吗?
可以,但仅限七类豁免情形。 持有 500 类学生签证、且以主申请人身份再申请一个学生签的人,原则上须在境外递交——除非属于以下七类之一:
-
国防部或外交贸易部(DFAT)资助的学生
-
中小学(school)学生
-
博士在读学生——以递交申请时已注册攻读博士学位课程为准
-
需要额外时间完成当前课程——已开始原主课(或同校的替代主课)、尚未完成,且能在 CoE 所列结课日后 12 个月内完成
-
升读更高层级课程——已完成主课,且仅注册不多于一门更高 AQF 层级课程;若已完成的是高等教育课程,下一门也须是高等教育课程
-
原院校无法开课(provider default)——因院校违约、停办或注册被吊销而无法完成课程,须在违约日后 12 个月内申请
-
中小学升读非 AQF 层级课程,或反向衔接的情形
一个反直觉的点:已经读完一个硕士、想再读另一个同级硕士课程的人,不属于"升读更高层级"豁免,通常须离境递交。同一层级的横向转课或换院校,一般不构成豁免理由。
另一个要点:若因规则要求须境外递交,则获签时也必须人在境外(新条款 500.411)。这一点常被忽略——有人在境外递交后,认为可以先持其他签证回澳等待结果,这不符合规则。
大部分学生真的不能再带配偶和子女了吗?
是的。自 2026 年 10 月 2 日起,多数学生签申请人不能在申请中列入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且获签后也不能再以"后续加入者(subsequent entrant)"的方式追加家属——官方明确表示这一条没有豁免。
可以列入家属的豁免情形(须满足以下之一):
已在澳家庭的保护安排:以下情形可继续为原有家属申请,前提是家属已在澳境内、且学生本人有资格在澳境内递交:
-
家属在 2026 年 10 月 2 日当天已持有该学生家属身份的学生签
-
家属在 10 月 2 日之前已递交申请,并在之后获批
-
2026 年 10 月 2 日当天或之后在澳境内出生的婴儿,其父母一方在当天持有(或已申请并随后获批)学生签
明确无豁免的一条:学生签获批之后,不能再追加配偶或子女。 这意味着"先一个人过去,安顿好再接家人"的常见规划路径,对新申请人已不成立。
家庭成员的定义:主申请人的配偶(partner),以及主申请人或其配偶的、未婚且未满 18 周岁的受抚养子女。需要注意的是,签证获批时子女已满 18 周岁的,无法作为受抚养人获签,需另行申请自己的签证。
转学限制从 6 个月延长到 12 个月,具体怎么理解?
非中小学(non-school)的国际学生在主课开始后的前 12 个月内,院校一般不得为其办理转学注册;这项限制自 2026 年 10 月 2 日起生效,持续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2027 年 7 月 1 日起恢复为 6 个月。
几点需要说清:
-
这是临时措施,不是永久规则。 2027 年 6 月 30 日是该临时措施的终点日,7 月 1 日起回到 6 个月。网上有把它描述为"落日条款(sunset)"的说法,更准确的表述是"临时措施到期日"——两者法律含义不同。
-
中小学(school)学生仍适用 6 个月。
-
获得原院校同意(Release Letter)后仍可转学——原院校同意并在 PRISMS 系统中记录,即可豁免。此外,原院校或课程停办、院校受到 ESOS 制裁、政府资助学生认定等情形也属例外。
-
⚠️ 容易被忽略的一点:已经读完 6 个月但尚未满 12 个月的在读生会重新受约束,不会自动豁免。如果有人在 2026 年 10 月前已按"6 个月后可转"的规则规划转学,需要重新核对时间。
后续安排预告:澳政府表示将在学生签类别下新设"Transfer stream(转学通道)",计划于 2027 年 7 月 1 日启用。该通道目前仅为已宣布事项,尚未完成立法,具体规则仍待公布。同时,485 临时毕业生签的家属限制也在推进中,同样尚未立法。不要把已宣布但未生效的事项当成现行规则使用。
这次收紧和 2026 年 7 月的签证费上涨是同一件事吗?
不是。两件事时间、性质都不同,需要分开理解。
| 项目 |
内容 |
时间 |
| 签证申请费调整 |
500 类学生签涨至 AUD 2,500;485 临时毕业生签涨至 AUD 5,750 |
2026 年 7 月 1 日起 |
| 申请资格改革 |
本文所述:离境申请、家属限制、转学 12 个月 |
2026 年 10 月 2 日起 |
两件事在移民局的学生签页面上同时列示,因此容易被合并叙述。但从规则性质看,一个是费用,一个是申请资格与条件,互不隶属。太平洋岛国、东帝汶及东盟成员国的符合条件申请人被排除在涨价范围之外,但这与本文所述的家属豁免是两套不同的规则。
常见问题(FAQ)
Q1:我现在人在澳洲、持 485 毕业生签证,想转学生签读书,该怎么办? A:需要离境递交申请,并且获签时人也要在境外。485 自 2026 年 10 月 2 日起被列入 17 类受限签证清单,在澳境内递交属无效申请。规划时需要把"离境—递交—获批—返澳"的完整周期和签证衔接一并考虑,尤其注意不要在离境后出现无法返澳的空档。
Q2:我已经递交了学生签申请,还没批下来,会被新规影响吗? A:不会。新规只适用于 2026 年 10 月 2 日(含)之后递交的申请。在此日期前递交的申请,按递交时有效的规则审理,包括已包含家属的申请。
Q3:我已经持有学生签,会不会被要求离境或者缩短有效期? A:不会。本次修改不取消、不缩短现有学生签证。但你若打算申请下一个学生签,就要看是否落入七类境内申请豁免情形。
Q4:我是硕士在读,想再读一个同级硕士,能在澳洲境内申请吗? A:通常不能。"升读更高层级课程"豁免要求新课程处于更高的 AQF 层级;同级横向转读一般不构成豁免,须离境递交。建议在选课前先核对课程层级与院校是否满足条件。
Q5:我已经在澳洲读了一年,现在想换学校,受 12 个月限制吗? A:受。这是最容易被忽略的一点——临时延长至 12 个月的限制会约束尚未满 12 个月的在读生。转学需在满 12 个月后办理,或取得原院校同意(Release Letter)等豁免情形之一。中小学学生仍适用 6 个月。
Q6:配偶现在人已经在澳洲、持家属签,之后还能继续跟着我吗? A:有条件的可以。若家属在 2026 年 10 月 2 日当天已持有作为你家属的学生签,或在此之前已递交并于之后获批,则在你符合境内申请资格的前提下,可以在后续申请中继续列入。但学生签获批后新追加家属,任何情形下都不可以。
关于我们
新东方前途出国深耕国际教育领域三十年,业务覆盖国内 40 座城市及 4 个海外城市,拥有 5900 余名员工与 156 所海外大学合作资源。在安徽地区,我们为合肥及全省学生提供澳大利亚院校申请规划、专业与课程层级选择、签证材料准备、家属随行方案评估及行前培训等一站式出国留学服务。
针对本次澳洲学签新规,我们建议已在澳或计划赴澳的家庭,在签约、选课、退租、订机票之前先完成一次签证路径核查——尤其是涉及"离境申请"和"家属同行"两类情形的家庭,规划顺序一旦错了,补救成本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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