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福是一个语言考试,不是一个考试技巧比赛,也不是机经记忆大赛。就有这样一种学生,英语基础很好,稍稍准备几下110分就可以轻易拿到。相比之下,还有另一种学生,在70至80分苦苦挣扎,每次考完上网发机经,攒人品,下次考试成绩还是一样。归根结底,只要英语学得好,托福就能考好。
考托有很多激烈争论的问题。下面这篇文章就逐一分析一下这些争论焦点,并给出一个笔者认为合理的答案,也是我作为过来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问题一:看不看机经?
要回答这个问题需要先明确机经是什么。托福没有公布过真题,但是托福有一个题库,每次考试都从这个题库里面随机抽题来考。例如在北美托福考过的题隔一段时间可能会拿到大陆来考。大陆以前考过的题也有可能再次出现。所以,有考过的人就把他们遇到的题目内容大致用中文重述一遍,以供以后考试的人参照。原理看起来没有问题,这么说来机经应该是一个好东西。但关键就在于发布机经的人很少是有真实力的人,他们把自己考试中出现的理解错误又带到机经里面迷惑大众。导致看了机经的人在考场上不确定是相信机经还是相信自己。这么说来机经又是误人子弟。
我的答案是不看机经,而且报名的时候要报考新题的场次。这样所有考生都是公平的,平心静气,打消心理压力,要会大家都会,要不会大家都不会。要抱着一种决心:我就要看看我自己的英文是一个什么样的水准,看我单枪匹马能不能淌过这条大河。而不是考前心里七上八下,唯恐机经不中,如坐针毡,最后本来会的也忘记了。这样就得不偿失了。
问题二:要不要练听写?
不要。我听力29分,之前就没练过听写,TPO听力也只练了不到一半。考语言跟天赋没有关系,对语言再敏感的人也需要多加练习,熟练掌握。问题就出在这里:练习的方法其实可以有很多种,比听写好的方法有很多。根本上讲听写就是把听到的东西记下来,再检验自己听的准不准。这个过程其实就是比听英语练听力多了一个笔记的过程,其实是费时没必要的。那好,有人会质疑,要是光听英语就能提高听力,那天下这么多英语学习者的听力水平岂不都是顶尖的?显然不是,听和说是分不开的,听不懂的人一定说不好,口语好的人很少见到有听力障碍的。
跟老外聊天显然是最好的提高听力口语的办法。但介于僧多粥少,很多备考者并没有这个条件,也有方法可以代替。我认为为自己营造一个英语环境是成功的关键。“营造英语环境”听起来很抽象,它其实是有很多实用的方法组成的,分成接受和应用两大块。接受,顾名思义,就是要多接触英文的电视节目,电影,书刊杂志。看电影不能有中文字幕,但不能没有英文字幕——没有英文字幕的电影对母语为英语的人也是一个挑战。少做慢速英语,那是给老头老太太们用的——他们的问题不仅仅是熟练度不够,还有反应不过来。看电视剧也要选合适的,像急速前进这样的节目不能用来练听力,这一类的电视节目虽说是英文的,但没有连续的对话,偶尔主持人的介绍并不是他正常说话的语速。有很多人支持看老友记是有道理的,这一类节目里的对白就是要为了让观众听懂,让后能理解,做出反应。其中的对话语速往往也比较正常。应用这一块就凭自觉了。我提倡没事用英文思考,自己跟自己说英语,列提纲,做计划都用英文来做。这样的事做多了就会发现能够不由自主的使用一些新的用法,这些用法恰恰是在看过的电影,电视剧,书籍杂志中见到过的。“营造英语环境”要持续,要完整。不能做一个月就不做了,也不能光接受不应用。想要提高都要付出努力,这套方法只能降低反应活化能,最后该放热该吸热还是一样。
问题三:阅读读懂了题目就是做不对怎么办?
那就是没读懂。假设不存在,没有这种问题。这个问题的提出者通常忽略了一个事实:英文的阅读不仅要读懂它句子的意思,还要读懂句子与句子之间,段落与段落之间的联系。在中文阅读里面,这种对文章逻辑的要求要比英文阅读低。中国人夸奖文章时候说只说一气呵成,而很少是说这文章逻辑如何清楚,结构如何紧凑。在这种意义上,中外文章之间的差别是显著的——这种差别有多么显著,上面这个问题就有多么严重。
一对恋人。男生说:“对不起我骗了你,我不是什么怀才不遇的艺术家,我其实是一个年少致富的创业者。”女生大叫道:“你竟然骗我!”然后摔门而去。男生承认自己骗对方的目的其实是想说自己很有能力,借此吸引女生,是一个让步的意思。这个女生犯得错误是只理解了句子的意思,而没有理解男生说这段话的逻辑结构,找不清重点在哪。英文阅读需要的是重点读这句话后面的内容,阅读逻辑要清楚。一旦做到这一点,就会发现托福阅读这个男生真的是有逻辑可循的高帅富。
结语:
备考托福不是备考托福,备考托福什么都不是,但学英语永远是备考托福。英语基础打好了,英语的感觉找到了,托福自然能考好。口语不是用了模板就可以拿满分的,写作也不是记住几个拽词就能提高的。实力是长期积累的结果,实力是内在的。有实力的人口语没有模板也可以说得面面俱到,写作不记拽词也能逻辑清晰,妙笔生花。考托福就是种树,种一棵大树的最好时机是二十年前,也就是现在。
(workshop学员:曾与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