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美国最高法院就亚利桑那州移民法案进行裁决。裁决推翻了该法中三项主要内容,即要求所有移民取得或携带移民证明;非法移民寻找或得到工作均为犯罪;在没有逮捕证的情况下,警察可以对受到怀疑的非法移民进行逮捕。但这一裁决同时认可了该法中极具争议的一款,即警察可因不同理由随时查验看起来可能是非法移民者的身份证件。
美国约有1100万非法移民,非法移民问题是美国社会一根极为敏感的神经。2010年4月23日,亚利桑那州共和党女州长布鲁尔签署了一项严厉的移民法。根据该法,所有移民必须时刻携带身份证明;警察可据“合理怀疑”随时查看其证件,一旦证实为非法移民,将遭到监禁并送交相关机构。该法出台后,在美掀起轩然大波。总统奥巴马批评该法违反公平理念,并要求联邦司法部门研究该法是否违反美国民权法,官司一直打到最高法院。与此同时,亚拉巴马、佐治亚、印第安纳、南卡罗来纳和犹他等州也相继通过与亚利桑那州类似的移民法案,其中一些官司至今仍待最高法院裁决。
亚利桑那州此案主要在两个方面引起人们关注,一是涉及民权;二为在该问题上联邦与地方政府的矛盾。在最高法院裁决出台后,奥巴马6月25日在一项声明中说,他对于最高法院否决亚利桑那州移民法中多数条款表示高兴,但对裁决同意州警察能以“合理怀疑”核实任何人移民身份表示关切。他说,不能允许“有人因为长相而生活在被怀疑的阴影之中”,亚利桑那州警方不应以此条款而侵害民权。美国民权自由联合会律师扎德瓦特认为,这一裁决很可能导致警方依据种族表象判定执法对象。亚利桑那州州长布鲁尔则认为,这一裁决对于坚持保卫其居民权益的该州来说是一个胜利。
亚利桑那州案所引发的争论是,当联邦政府未能就全面移民改革采取具体措施之时,州政府是否可以自行立法应对非法移民问题,联邦政府在移民问题上是否具有几乎“大一统”的权威。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肯尼迪坚持认为,尽管可以理解亚利桑那州因非法移民带来的种种烦恼,但该州不应寻求可能损害联邦法律的政策。
移民问题也搅动美国大选。美国最高法院的这一裁决并未平息争议,反而平添几许政治色彩。
2008年,主张全面改革移民制度的奥巴马在大选中赢得2/3拉美裔选民选票。但由于国会阻挠等原因,他的主张未能兑现。鉴于拉美裔选民在美国社会中已成为不可忽视的选民群体,美国两党候选人均在竭力争取他们。奥巴马近日宣布,将不再遣返年龄不超过30岁、13岁之前来到美国、在美国连续居住5年以上的非法移民。这一主要针对拉美裔选民的政策令约80万人获益。此举一出,奥巴马在拉美裔选民中人气大升。6月25日,奥巴马再次要求国会必须就移民制度改革问题采取全面行动。这一将球踢向国会的做法显然是在开脱自己未能兑现承诺。与此同时,曾经在非法移民问题上持强硬立场的罗姆尼近来立场也有所软化。有媒体报道称,罗姆尼正在考虑是否请佛罗里达州拉美裔联邦参议员卢比奥出任副总统竞选搭档。果真如此,那么最大限度争取拉美裔选民无疑是其主要考虑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