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已把相关指明地区按风险所实施的登机及强制检疫要求整理为不同组别:
(1) 检疫人士在离开指定检疫酒店或设施前的最后一次检测会进行「双采双检」,由两组采样员分别进行采样收集样本及由不同化验所检测。
(2) 检测样本是在指明飞机的预定起飞时间前48小时内取自相关到港人士的,「指明飞机」是指到达或即将到达香港的民航飞机(即直接降落在香港的飞机)
(3) 禁止所有从当地来港的民航客机着陆香港,并同时限制于21天期间曾逗留该八个地区超过两小时的人士登上任何民航客机来港,以阻止相关地区人士经转机到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