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主要是为了放松与热身,作为面试的序幕,初步展示考生的英文口头表达能力(talking basically and giving simple information)。其特点是试探性的,考官会用不同的方式问同样的内容(different ways asking the same things),绝对不会为难考生。
第二阶段则进入发展阶段,这一阶段的交谈开始切入话题(talking in more detail),其特点是要求考生通过描述(describe)、比较(compare)和解释(explain),使谈话更加深入(more personal),提供比第一阶段内容更多的回答(longer answers)。
第三阶段考查考生通过提问获取信息的能力(getting information)。在此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有些人在这一部分表现得差,要引起充分的重视。
第四阶段是整个面试的高潮部分,要求考生在前三个阶段表现了自己的基本交际能力之后,对自己的口语水平作最大的发挥,以让考官探知考生水平的最高等级。因此,考官会有意识地增加难度(try to stretch you),而且会更加灵活、深入,对问题的回答则要求更加充实、具体(be specific and adequate)。但其难度应在不会阻碍交流继续下去的范围之内,以保证测试的信度(reliability)和效度(validity)。假如考生表现的现有水平为i,那么考官就会把测试难度确定为i+l。在测试过程中,由于i始终由考官主观判断以及考生表现的不稳定性,因而i是一个变量。
第四阶段的话题一般涉及到未来、将发生的事情以及事物的可能性(talking about the future, what may or could happen, and possibilities)。对考生的要求首先是有话可说,向考官申明"My English is very good, but the problem is that I really have nothing to say"是无济于事的,"无话找话"方可能在测试中有良好的表现,因为"说"(talking)才是最紧要的。对问题的回答没有对与错的区分,错就错在回答说"I don't know"!
这一阶段最能表现个人风格,心里有什么感觉就说出来,不可停顿及太久(但停顿一两秒钟进行思考在交谈中正常的),在交谈中运用"导入"和"回避"的策略,即"导入"自己所熟知的内容,回避"心中所无"或"心中所有而口中所难"的内容,学会了遇难则"出"、遇易则"入",也就没有什么可害怕的了。必须特别指出的是,在第四阶段不存在简单的"Yes"或"No"的回答,肯定的回答之后须有详细的阐述,否定的回答之后要具体解释为什么。
至于最后结束时的告别,一两句话便可干脆收场,千万不要别出心裁,否则弄巧成拙,通常不是评分的部分倒成了丢分之处。例如,有一个考生在结束时想说句合适的话,慌乱之中蹦出一句"Thank you, I really enjoy talking with me"。可想而知,考官在微笑之际便可作出刚才还在犹豫是否给6分的决定,只能给5分了。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取得满意的分数离不开平常艰苦的努力。在策略性地与考官的配合下(说"周旋"也未尝不可),考生的最高水平必须在短短的15分钟内得到体现--这就是IELTS口语对考生应试能力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