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学生前来咨询美国的法律专业申请,那么就不可避免两个相关的法学学位LLM和JD。
LLM(英文:Master of Law)是一个一年的美国法律速成班,相当于硕士学位。对LLM,法学本科确实是美国法学院录取的前提。这是由LLM学位设置的初衷所决定的。LLM就是为美国以外的学生或律师设计的专业,让世界各地的法律人才了解美国的法律,其实质就是“镀金”。
而JD,则主要是设计给美国本科毕业生攻读的。由于美国本科没有法律专业,因此JD的申请者有包括工、理、商、文等等各种各样的本科背景。因此,作为中国学生,申请美国法学院JD,本科是法学并非必要条件。本科非法学也不见得是劣势。
从申请的难度而言,申请LLM主要是参考学生的本科GPA和托福成绩,而JD的申请难度则要求学生再参加LSAT专业考试。 托福IBT相对于LSAT,就像小学数学相对于高等数学。TOEFL(Test of English as a Foreign Language),顾名思义,是给英语为非母语的人参加的一种语言测试;而LSAT(Law School Admission Test),则主要是面向美国学生,最低学位的考生是美国的大学本科生,其难度不可相提并论。
但是比较另学生们安慰的是,LSAT考试中的100道选择题,答对75个即能得到160分的高分,而只答对75个就相当于一整个的题全错了。可见LSAT考试允许大量的错误存在,也就是说,即使出现很多错误也能得到较高的分,并非高不可攀。从另一个角度讲,LSAT的题型只有一种,即选择题,许多题目即使不会做,也有猜对的可能。
此外,关于两国法律体系的适用性问题。
中国法律和美国法律属于不同法系,但因此而认为读美国法律对中国人是没用的未免过于轻率了。
一方面,读完JD,经过三年美国法学院的正统法学教育,完全有能力在美国从事法律相关工作,享受一流的薪资待遇和社会地位(详情可参见本网站薪金排名);
另一方面,随着全球一体化,世界各国的法律交流也越来越多,精通两国法律和语言的人才需求日益增加。试想,一个跨国公司或大型律所在中国的分公司是愿意招收一个中国法学院的毕业生还是美国法学院毕业的中国学生呢?或者说对于涉外案件,当事人是更愿意委托给也许对外国甚至英语一无所知的中国地方律师还是拥有中国本科学位和美国法律博士学位精通两国法律的律师呢?
故而,美国的法学院的文凭含金量从目前看来还是非常高的,法学院的申请与学习,不仅仅是获得一纸文凭,更重要是对学生整体的英语水平、逻辑思维能力及法律专业能力的综合锻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