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称“大学”偏要叫“学院”
坐落于新罕布什尔州汉诺威小镇的达特茅斯学院,建立于1769年12月13日,它是美国第九所历史最悠久的学院,也是闻名遐迩的常春藤学院之一。 它是经英王乔治三世批准,由伊利·扎维洛克牧师创建并担任院长,资金来自达特茅斯伯爵二世的捐赠。
伊利·扎维洛克牧师当初创建这个学校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当地印第安部落的年轻人和当地的年轻白人。学校最初的200年中只收男生,直到1972年才改为男女合校,是常春藤学院中最晚接纳女生的一个。
达特茅斯学院是常春藤盟校中唯一叫“学院”而不叫“大学”的,说起这个名称,还有一段鲜为人知的官司――达特茅斯学院诉伍德沃德案:1819年新罕布什尔州的行政官员设立了对学院单独管理的机构,并且要把它的校名改为达特茅斯大学,以便废除1769年英皇的批文。但学院的董事在弗兰西斯·布朗院长的领导下,坚持原来宪章的有效性,排除了州政府的行政干扰,维护了大学自治的传统。
因此,时至今日,学校仍然叫达特茅斯学院。当时.在美国最高法院辩论此案时,学院校友、1801级研究生丹尼尔·韦伯斯特讲过:“虽然它仅仅是一所不大的学院,但是这里的人们都热爱它。”达特茅斯学院在全美明星级大学排行榜上排第八名,如果以“学生满意程度”来看,它排在全美第三名,仅次于哈佛大学和普林斯顿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