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留学申请贷款有哪些条件
留学贷款条件
①借款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
②借款人无违法乱纪行为,身体健康,具备诚实守信的品德;
③借款人为出国留学人员本人的,在出国留学前应具有贷款人所在地的常拽口或其他有效居住身份;
④借款人为出国留学人员的直系亲属或配偶的,应具有贷款人可控制区域内的常拽口或其他有效居住身份,有固定的住所,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具备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⑤借款人应持有拟留学人员的国外留学学校出具的入学通知书或其他有效入学证明;
⑥借款人须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财产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保证。抵押财产目前仅限于可设定抵押权利的房产;质押品目前仅限于国债、本行存单、企业债券等有价证券;保证人应为具有代偿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并愿意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⑦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留学贷款的额度不超过国外留学学校录取通知书或其他有效入学证明上载明的报名费、一年内的学费、生活费及其他必需费用的等值人民币总和,最高不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
同时,须满足下列条件:
⑴以可设定抵押权利的房产作为抵押的,贷款最高额不超过经贷款人认可的抵押物价值的60%;
⑵以国债、本行存单作质押的,贷款最高额不超过质押物价值的80%;以企业债券作质押的,贷款额根据债券发行人的资信而定,最高额不超过质押物票面价值的60%;
以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若保证人为经银行认可的法人,则贷款可全额发放;若为经银行认可的自然人,则贷款最高额不超过二十万元人民币。留学贷款的期限根据留学期限、借款人收入状况和保证人及担保物的担保能力而确定,最长不超过六年(含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