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帮助美国政府留住高科技国外员工,美国移民局(USCIS)最近发布了一项新的规定,并且针对改进职业移民规定(EB1、EB2和EB3)修改了相关法案。
修改钱H1B签证持有者在失去工作后,将被要求立即回国。但新规定最大的亮点是H1B持有者在失去工作后,将有长达60天的宽限期寻找新的雇主或者延长合法身份。这项法案将从2017年1月17日起生效。
这项法案主要包括:
☑ 更好地帮助美国雇主雇用和留住高科技外国员工(I-140移民申请表获批者),同时为这些员工提供了稳定性和工作灵活度。这项规则提高了这些员工发展自己职业生涯的可能性,他们可以接受升职,在公司内部改变目前职位,或者改变雇主,以及寻求其他就业机会。
☑ 确保I-140获批者的移民申请继续有效(只要I-140申请获批或调整身份申请在180天以上),不受雇主撤回申请或公司倒闭等其他因素而被DHS自动作废申请。
☑ 只要I-140申请未因欺骗、材料不实等原因被作废,申请人可在调整身份、申请合法永久居住权过程中保留其优先日期(priority date),方便申请人在此期间升职、换雇主,而不用担心失去移民签证排期。。
☑ 允许具有E-3(澳洲公民工作签证),H-1B,H-1B1(智利和新加坡公民工作签证),L-1(跨国经理人签证)或O-1(特殊人才签证)非移民身份的高科技员工(包括适用于任何宽限期内)在以下情况下申请就业许可(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是获批的I-140表格申请的主要受益人;
其优先日期没有获得移民签证的发放;
可以证明存在令人信服的情况下,DHS可以自行决定颁发就业许可。
这一政策的改变是为高科技技术人才开了另一扇窗,让这些人才能够更加灵活的选择自己期望的职业。而非为了留在美国选择自己不喜欢的公司。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就业许可只能在有限的情况下更新,并且必须每年申请延长。
不过无论如何,这一规定的颁布对于大家来说还是个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