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新华侨报近期文章表示,在日本,律师是一个薪水高得让人羡慕的职业。与此同时,想成为一名律师必须通过号称“日本天下第一考”的司法考试,非常不易。日本大学的法学教育是律师行业新鲜血液的来源,原则上只有法学研究生才有资格参加司法考试。然而,近年来,日本开设法律研究生课程的学校却面临招不到学生的窘境。(文章摘编如下)
近年来,日本开设法律研究生课程的学校却面临招不到学生的窘境。日本文部科学省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春季日本法律研究生院的入学者比例仅占全体学校招生计划的60%,创历史新低。
5月8日,日本文部科学省统计了2014年春季法律研究生院的入学状况。入学者总数为2272人,仅占全部67所学校招生名额的60%。有61所学校的入学人数少于招生计划,占全体学校的91%。有28所学校入学人数不足10人。
实际入学者人数占学校招生计划的比例,称为定员充足率。定员充足率低的法律研究生院有东海大学,仅为3%。新潟大学定员充足率为5%;神奈川大学定员充足率为8%;东海大学和新潟大学入学人数仅为1人,两所大学均宣布从2015年春季开始停止招生。
高峰时期,日本共有74所大学开设法律研究生院。现在,1所学校废除法律研究生院,15所学校表明停止招生,预计仅有58所学院继续象征性招生。为何日本法学研究生院陷入招生难的困境?
首先,日本司法考试的合格率持续低迷,学生报考法律研究生院的积极性降低。日本法务省公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日本司法考试中有2049人合格,比上一年减少53人,合格率仅为26.8%。 2006年,日本开始实施新司法考试制度。新制度规定原则上必须是法律大学院毕业生才有资格参加考试;作为司法制度改革的一环,以培养法律专家为目标,日本“法律研究生院”于2004年创立。
然而, 2014年春季法律研究生院入学状况显示,定员充足率超过100%的大学只有6所学校。东京大学定员充足率为93%;神户大学定员充足率为96%;中央大学定员充足率为88%;庆应义塾大学定员充足率为87%。调查显示,在司法考试的合格率较高的法律研究生院受到学生欢迎。
其次,学生即使考试合格,也无法保证从事司法工作,就业形势严峻。经过千辛万苦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在为自己成为法律专家感动得热泪盈眶的同时,也开始为自己的就业担忧。日本律师联合会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2010年通过新司法考试的研究生中,仍然没有找到工作的超过4成,达到自2007年实施调查以来同期最高水平。
日本司法改革后律师数量大增,同时,律师就业难的问题也日益突显。由于司法改革,日本全国范围内通过司法考试的律师由2001年的1.9万人增加至3万人。日本律师联合会事务次长冈田理树律师表示:“目前律师的需求已经达到饱和。随着经济状况不断恶化,形势可能愈发严峻。”
最后,日本法律研究生院建立效仿美国法学院,造成“水土不服”。在2004年进行的法学教育改革中,日本高校增加了法学院(law school),其内核却是仿照美国的法学教育体系。有别于本科课程的是,法学院课程基本用英文讲授,在学习的前一年或一年半仍偏重理论学习,后半段时期则提供许多进入律所、法院实习的机会给学生,课程设置上也会开始偏重应用,比如国际谈判课程,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然而,日本一味地借鉴美国的法学教育体系,却忽视了本国国情和文化。
美国律师业发达,民众动辄就闹上法庭;日本的百姓则尽量避免诉讼争端,相应日本的律师需求就非常少,与经济活力不成正比。日本法律大学院一味地培养应试型人才,而国民对律师的需求不高,司法人才就业形势艰难,这就使得日本法律大学院面临着招生困难的尴尬境地。如何改变日本法律大学院招生难,司法人才就业难的现状,成为日本政府必须面对的课题。
相关阅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