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
我校共有30个博士专业、61个硕士专业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详见《中国政法大学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含博士、硕士)。
二、报考条件
1
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香港、澳门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
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4
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三、报名流程
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考生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后,需向我校提交纸质材料。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2月10日—2月25日(请“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
2
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3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现场)确认
1
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现场)确认,具体事宜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
考生网上(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
3
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
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
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三)报考点
考生可根据相关规定及个人情况选择以下考点之一:
北京: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新东方前途出国免费咨询电话:400-0731-822,前途出国全国42家分公司,4家海外公司(加拿大、日本、澳洲、英国),出国前期申请到出国后接机,突发状况等,都可提供持续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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