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材料
加拿大的新移民法规定,被发现弄虚作假的申请人,可在拒签后两年内将其列为加拿大“不接受”的人,对其再递交的签证不予受理。在假材料方面,大使馆官员的重点是放在资金方面,会对这方面着重调查。
当签证官对所审理的签证案例有疑问的时候,会进行调查。在调查的过程中,难以得到有效回复的时候,使馆的官员会对申请人的签证材料更加怀疑。尤其是收入证明上提供的电话,如果使馆官员打电话几次后,总是没有人接,或接听的人说此人不在该公司工作,使馆官员可能会认为提供的材料可信度不高。
材料公证
所有中文的材料必须附有英文或者法文的翻译件。所有毕业证书的公证件,资格证公证(如有),也是非常必要的。另外,需要提供无犯罪证明的公证件。如由父母提供资金,建议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对于那些计划去加拿大留学的学生来说,可以根据以上的信息来提前准备加拿大留学签证的材料。
资金证明
申请人没有提供足够的资金证明,或者没有足够的证据让签证官相信申请人有足够的资金可以支付赴加的全部费用。这就需要申请人按照行程计划提交足够的财力证明,让签证官相信你有经济实力完成此次出行。
出国计划
在递交签证材料时,申请人要向使馆详细陈述此行目的和行程。不管是旅游、探访亲友还是参加商务活动,都必须有详细的行程,让使馆了解到你此行的真正目的。无法使签证官相信你所阐述的入境目的是真实的。在递交签证材料时,申请人要向使馆详细陈述此行目的和行程。不管是旅游、探访亲友还是参加商务活动,都必须有详细的行程,让使馆了解到你此行的真正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