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随着博洛尼亚进程的实施,瑞典高等教育机构按照颁发文凭的权限可以分为有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权的高等教育机构(Universities and Institutions of Higher Education with the right to award postgraduate degrees)和只能提供硕士及以下层次教育的高等教育机构,即大学学院。高等教育机构既可以开设1年制的硕士学位课程,也可以开设2年制硕士学位课程。公立高等教育机构的学位授予权由政府决定,大学学院需获得瑞典国家高等教育署的认可才有权颁发2年制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