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加拿大阿尔伯塔省官方网站公布的消息,加拿大阿尔伯塔省(以下简称“阿省”)推荐移民计划(AINP)最近新推出留学生转为劳工的移民类别,由于不需工作经验,也无须雇主申请,被视为中国留学生申请移民的一大利好消息。
公立专上院校及部分私校可申请 立即咨询
阿省在9月13日新设的移民项目为“策略招聘毕业生劳工类别”(Strategic Recruitment Stream Post-Graduate Worker Category),新类别适用申请人包括曾在加拿大各公立专上院校,以及阿省认可私校就读一年及以上的毕业生,但申请人必须持有移民部发给的“毕业后工作签证”(post-graduation work permit),在申请当时必须在阿省的公司从事全职工作,但所从事工作即使与专业无关,也能被考虑。
某加拿大留学经理认为,该项类别的推出,无疑是中国留学生的一个利好消息。因为在以往,旧的移民类别需要雇主申请,有时候留学生所在公司会因为不愿意进行繁琐的申请程序,而不帮助留学生进行移民申请,从而影响留学生安心留在当地工作的积极性,也会降低了留学生的工作稳定性及在公司的晋升,因为雇主也会担心留学生可能随时离职。该项新类别简化了留学生申请移民的程序,等于为没有工作经验的留学生提供了一个新的移民渠道,帮助留学生更安心地留加学习、工作、定居。
需向雇主索取聘用工作证明
阿省移民厅指出,新类别适用的职业涵盖了“全国职业代码”(NOC)的0类、A类、B类以及C类。O类职业是管理类的工作,对于一个刚毕业的留学生是很难做到的,基本可以忽略;而A类为技术类工作,一般要求大学教育水平;B类为半技术或技工类工作,一般需要学院教育水平;C类为低技术类工作,一般需要特定的职业培训或中学教育水平。不过,值得提醒的是,不是每一项0类、A类、B类及C类的工作均能够申请,为此,阿省编制了“不合资格申请的工作清单”,帮助申请人了解所从事工作是否合资格。
据悉,不合资格的职业范围比较广,包括工程类职业、中学老师、房地产中介、理发师、运动员、演员、法院人员和治安人员等。而工程类职业之所以不符合该类别的资格,是因为阿省政府基于对工程类人才的需求,专门设置了针对工程类职业申请移民的类别“策略招聘工程职业类别”,适合理工科专业的学生申请。
阿省移民厅人员解释,新类别尽管不需要雇主填写申请表,但申请人仍需向雇主取得聘用工作证明,以及说明工作内容,并证明其所获得的薪资达到阿省企业同类工作的平均水平。至于新类别有无预计名额,阿省移民厅则未给出具体数字,但强调,该类别推出后,阿省可视该省经济需要及产业对人力需要的改变,而对申请的职业项目做出变动,又或是暂停该类别的申请。
根据工作清单选留学专业 立即咨询
在以往,很多中国学生担心阿省天气寒冷,所以不选择到当地留学。但在最新一期全球宜居十大城市排名中,阿省的经济、金融和文化中心城市卡尔加里被评为第五名。学生在当地学习、生活,也有暖气,所以生活基本不用担心,且总费用较安大略省、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等传统加拿大留学热门省份低,仅约18万元人民币/年。而且按照2011年数据,阿 加元(约合148元人民币),是全加拿大最高的省份。
对于有计划前往阿省留学的中国学生来讲,可参考阿省编制的“不合资格申请的工作清单”进行专业选择,因为这清单代表了目前阿省劳动力需求。但因为清单是跟随当地职业空缺变动而改变的,所以不建议学生过分依赖清单。阿省是石油和旅游大省,化学、石油、机械等理工类专业和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类专业无论在留学还是就业方面都有优势。学生可以申请医博类排名第5位的阿尔伯塔大学、医博类排名第8位的卡尔加里大学等名校。
受雇于加拿大外国公司也可申请经验类移民
加拿大自2008年推出经验类移民(CEC)类别以来,已有2万多人通过CEC取得永久居民资格,这一移民类别已成为中国留学生申请加拿大移民的捷径。以往大家普遍认为,申请人需在加拿大本地工作,且受雇于加拿大公司才能申请,但据加拿大《明报》报道,最近有移民律师得到加拿大移民部明确回复,申请人在加拿大本地工作,即使受雇于外国公司,薪酬支付的地点也并不在加拿大,也符合资格提出CEC申请。
CEC从2008年开设以来,已有2万多人通过CEC取得永久居民资格,CEC已成为中国移民申请的主流方式,根据统计,光是在2011年,即有1608名中国申请人(留学生及临时劳工),成功通过CEC申请取得永久居民资格。其间移民部在今年初修改对工作经验的要求,将原本要求两年经验改为只要求一年,不过,对于申请人能否受雇于外国公司的问题,申请规定却“含糊不清”,令很多申请人以为,为加国以外的企业工作即不符合申请资格,有些甚至推掉这些工作机会。
对愈来愈多申请人虽然在本地工作,但受雇企业却非加拿大公司的申请问题,移民律师最近得到移民部的明确答复,指出“法令并未要求必须在加拿大境内支付薪酬,又或者提供工作机会的一方必须是加拿大企业,只要是合法雇佣关系下的工作经验,即能适用申请”。不过,移民官特别提醒,虽然CEC不限所工作的雇主是否为加拿大企业,但却要求所提供的工作经验,必须属于受雇的工作经验,不能是自雇。移民官举例,如果有申请人从事的工作是“顾问服务”(consulting services),即被视为是自雇,不能计算在合资格的工作经验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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