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购物超值需缴税
很多人出国购物往往就是冲着便宜,对申报征税的政策不甚了解。由于没有意识到从国外购买商品归国需要缴税,或是不清楚到底多少数量的商品达到缴税的标准,所以在进境时没有报税。需提醒注意的是:
在携带境外商品入境时,超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的需要按规定征税,税率从10%至50%不等,如化妆品的税率为50%、摄录一体机、数码相机等的税率为20%。
2010年8月19日,海关总署颁布了54号公告也明确规定:1、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2、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手表、电脑、名牌包都是很多中国游客出国经常购买的物品,而这些货物的价格往往都超过5000元,购买入境都需要向海关申报,并办理征税等手续,未申报或申报不实要承担法律责任。
进口税率参考表
适用10%税率的物品:食品、鞋靴、医疗、美容器材、厨卫、家具、乐器等。
适用20%税率的物品:摄影摄像、影音家电、计算机及其配件等。
适用30%税率的物品: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
适用50%税率的物品:化妆品、酒类、烟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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