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发现,在非欧盟籍留学生续居留时,明明法律条文里面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政府办事人员却依照自己的喜好来作主观判断。主要表现如下:
第一,西班牙外国人法并没有具体规定,一年要有多少资金存在银行账户,才能够保障在西班牙的学习和生活。所以,有办事人员就以资金过多、资金来源不明或者资金过少来拒绝更换居留。
第二,以留学生没有在学校学习或者上课时间短为由进行拒绝。大学课程多数为半日制,而西班牙外国人法也有明确规定,学生可以合法打半天工,可是西班牙政府的某些办事人员并不是那么宽容,所以就轻率地拒绝很多学生,其中包括没有在打工的学生。
第三,西班牙外国人法实施细则只在第八十七条规定,六个月以上的学习签证必须申请学生居留,同时外国人法规定,学习签证有效期和学习时间的长短一致,但是并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可以换专业或者改变学习性质,这样很多学生因为签证时的理由是学语言,而换居留时提供的理由却是报读大学课程,从而导致居留被拒。
第四,以学生没有持续在学校上课为由进行拒绝。西班牙外国人法实施细则确实规定学习要有延续性,但是并没有要求提交出勤纪录或者其他相关校方证明,西班牙政府就因为某些学生没有递交校方出勤证明而拒绝更新学生居留。
无论是以生活保障问题,还是以学习没有延续性等理由来拒绝学生,或多或少都存在着主观判断的成分。根据移民专家们的分析,这多少和西班牙整个社会的排外情绪不断增长有关。记者分析认为,当前西班牙经济危机仍然延续,并且日益严重。西班牙某些极右人士纷纷煽动本地居民反对外来移民,甚至有人提出:“本地人优先,移民必须受到整治”等口号。这些人的宣传煽动,让西班牙社会对我们移民产生反感,从而导致政府官员间接地歧视外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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