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学金简介
 
     根据中日教育交流计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从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若干名在职人员赴日本攻读硕士学位,设行政、地方行政、法律、经济管理四个课程,各课程均为英语授课。
 
     二、奖学金主要内容及要求
 
     1. 录取计划
 
     日方面向全球选拔、择优录取。
 
     2017年度全球录取计划:行政课程最多20人;地方行政课程最多10人;法律课程最多15人;经管课程最多15人。
 
     2.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硕士研究生:12个月
 
     3. 选修课程及留学院校(各课程指定留学院校,无需自行联系)
 
     行政及地方行政课程:政策研究大学院大学;
 
     法律课程:九州大学;
 
     经管课程:一桥大学
 
     4. 资助内容
 
     日方免收学费,并提供在日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约24.2万日元/月及往返国际旅费。
 
     三、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国家机关或直属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4.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 各课程具体要求:
 
     * 行政及地方行政课程: 1977年10月2日以后出生的行政机关正式工作人员;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五年以上者优先;T OEFL-iBT79分(PBT550分)、IELTS6.0 以上。
 
     * 法律课程:1977年10月2日以后出生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从事法律工作满四年以上;TOEFL-iBT80分(PBT550分)、IELTS6.0以上。
 
     * 经管课程: 1977年9月2日以后出生的正式工作人员;从事经管相关工作满三年以上;TOEFL-iBT100分(CBT 250分、PBT600分)、IELTS7.0以上;有GMAT成绩者优先,无GMAT成绩者,面试时将加试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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