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港就读申请表
2、申请人的近照
3、申请人的旅行证件的影印本,须载有个人资料、签发日期、届满日期及/或所持的任何可返回原居地签证的详情(如适用)。申请人如现正在香港逗留,则须提交其旅行证件中载有最近进入香港特区的入境印章/延期逗留标签的影印本。内地的中国居民倘未获签发旅行证件,则可提交其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影印本。
4、申请人的香港身份证影印本(如有)
5、申请人拟就读院校所发出的取录信件
6、申请人的父亲或母亲必须授权保证人或在港亲友作为申请人在港监护人,并提交由父或母及在港监护人双方签署的同意书(如申请人不足18岁)
7、申请人的住宿安排证明影印本(如申请人不足18岁)
8、申请人的经济状况证明影印本:例如银行结单、储蓄户口存折、税款收据及薪金证明[只适用于以院校作为保证人的申请]请以学生本人的名义存10万人民币,并开银行存款证明。
重要须知
申请人、随行受养人和保证人即使已经提供所需的文件和资料,但入境事务处仍可能在有需要时要求再递交更多与申请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若提交的文件并非以中文或英文书写,必须附上经由宣誓翻译员、法庭翻译员、认可翻译员、注册翻译员、专家翻译员或官方翻译员核证为真实译本的中文或英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