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香港特区政府入境条例,凡没有香港特区居留权,而欲来港接受教育的非本地人士,都必须申请学生签证。在一般的情况下,通常只有修读全日制课程的非本地人士,才会获得签发学生签证。所有内地学生来港就学,都必须由香港的校方提供入境签证担保。
故此,内地同学获学校录取後,应立即着手办理申请香港特区入境签证手续。学校会在发出录取通知书的同时,把香港特区入境签证申请表格一同寄给考生。同学若接受有关的课程录取,应在限定的时间内,把填妥的签证申请表格及证明文件寄回本校招生处。步骤如下:
1. 填妥香港特区政府文件《特区入境签证申请表格—表格编号:ID(C)936A和ID(C)936E》。
2.填妥学校文件《入学申请人(内地)要求签证担保书》,以书面委托本校提供特区签证担保。
3. 下列文件之复印本,连同已填妥的《入境签证申请表格》及《要求担保书》寄回本校招生处:
* 内地居民身份证;
* 户籍证明文件或常住人口登记卡;
* 学历证明文件;
* 本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
* 经济证明;
* 特区入境签证费用及专递签证邮费之缴费证明。
4. 待收集所需文件后,学校会将申请送交入境事务处审批。 香港入境许可证批出后,学校会将证件以专递邮件寄给同学。
5.获取香港特区入境许可证之后,随即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往来港澳签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