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针对新冠疫情政策整理与解读
2020.03.12浏览来源:南昌新东方前途出国综合
摘要:3月5日,日本政府召开第17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对策本部会议。会议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的应对措施进行了讨论。
日本政府召开第17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对策本部会议,决定今后将实施
3月5日,日本政府召开第17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对策本部会议。会议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的应对措施进行了讨论。
安倍总理基于当天的讨论结果表示,鉴于目前感染正在各国扩散,现在正是关键时期,不论是国内对策还是灵活的边境防控对策,必须继续毫不犹豫地实行,今后将采取积极果断的措施。
安倍总理在会议上宣布措施包括如下: 欢迎访问新东方前途出国留学,留学申请请咨询新东方前途留学顾问
1. 自日本时间3月7日0点起,在感染扩大的韩国及伊朗的部分区域有停留史的外国人,根据日本《出入境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的有关规定,将其列为新的不许入境对象。
2. 为防止感染扩大,对从中国以及韩国入境日本的人员加强检疫,要求在检疫所所长指定的地点进行为期两周的滞留,并避免在日本国内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3. 要求由中国及韩国抵达日本的航班仅限在成田国际机场及关西国际机场降落。要求由中国及韩国抵达日本的船舶停止旅客输送。需要特别注意即将离境4月生的入境口岸。
4. 暂停已由日本驻中国及韩国的使领馆发放的一次及多次签证的效力(旅游单次、商务单次、医疗单次、探亲签证如果有效期在三月末到期,这个签证即为无效)。
5.自2020年3月6日起,使馆恢复受理所有在留、探亲、医疗、商务的签证申请,填写签证表和计划赴日日程推至4月后。
6.受疫情影响,在留资格证明书由原来的3个月变更为6个月有效期。
上述2至4的措施自日本时间3月9日0点起实行,期限暂定为至3月底。已提交使馆的申请,短期内不会获得签证,如果使馆要求追加材料我们会及时跟进通知。欢迎访问新东方前途出国留学,留学申请请咨询新东方前途留学顾问
针对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病的日本政府所行措施以及办理签证的办法(扩大对象地域)
1、1月31日,国家安全保障会议决定并内阁会议同意“在一段时间内,将把申请入境日本当日之前的14天内有中国湖北省停留史的外国人,以及持有该省发行的该国护照的外国人(除特殊情况外)视为符合《出入境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第5条第1项第14号》条例所指(不许入境)。
2月12日,国家安全保障会议决定并内阁会议同意将扩大不许入境范围,除上述的外国人,申请入境日本当日之前的14天内到过浙江省的或持有浙江省发行的中国护照的外国人也除特殊情况外,不许入境日本。另外,凡入境我国港口的邮轮,如果怀疑该邮轮上乘载了有可能感染新冠肺炎的外国人,除特殊情况外,不许其入境日本。
以上措施于日本时间2月13日上午0点开始执行。
日本时间2月13日0点起,以下外国人,即使是获发了有效的签证(单次,二次,数次)也不许入境。 欢迎访问新东方前途出国留学,留学申请请咨询新东方前途留学顾问
(1)新型冠状病毒患者
(2)持有湖北省或浙江省发行的中国护照的人士
(3)申请入境日本当日之前的14天内有湖北省或浙江省停留史的人士
(4)乘载有可能感染新冠肺炎人士并入境我国港口的邮轮乘客或乘员
2、根据以上措施,日本国驻华大使馆对今后签证申请采取以下措施。
(1)在申请签证时,要求所有的申请人提交确认书,选择“(在预计访日时间的前14天内)去过”或“(签证发放后,在预计访日时间的前14天内)有计划去”湖北省或浙江省的申请人,除特殊情况外,签证申请原则上不予受理。
(2)持有湖北省或浙江省签发的中国护照的申请人,除特殊情况外,签证申请原则上不予受理。
3、鉴于现阶段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扩大,使馆在审核签证申请时需要更加慎重,因此包括已经受理的申请,暂时会需要比平时更长的审查时间(除紧急人道案件之外)。
权威建议 - 欧亚总监刘焘老师:如果你现在被困日本无法回国,日本为外籍游客开通了24小时新型肺炎咨询热线,可用日语,中文,英文,韩文四国语言对应。热线电话:050-3816-2787。根据日本政府公布的基本方针,出现轻度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时首先应居家静养,停止上班上学,避免外出。出现相应症状时,及时咨询相关窗口并前往其指定医疗机构检测。重症高风险群体应尽早就诊。
如已被相关机构告知无需检测,则有可能为流感或普通肺炎,请做好防护前往附近的医疗机构就诊即可。无法接受病毒检测不影响其他疾病的正常就诊,但也切勿因为恐慌而随意前往医院要求检测,以免增加交叉感染风险。厚生劳动省咨询电话,东京:03-3595-2285 大阪:06-6944-8197。在东京,怀疑有新型病毒肺炎感染症状,有以下指定医院可以问诊治疗。欢迎访问新东方前途出国留学,留学申请请咨询新东方前途留学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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