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业解析
Juris Doctor
1.1美国法学教育体制
不同于我国公立大学的办学体制,美国法学教育随同美国的联邦制结构,不设官办的国立法学院,由各州自行对其安排管理。因此,美国各州均存在自己的法律从业考试。美国律师协会American Bar Association为法律职业者(包括律师和法官)制定了一系列行业规则。
美国的初级法学教育被置于大学本科教育之后,通常被认为是研究生层次的职业教育,这是美国法学教育与世界各国所不同。总结起来,美国把法律教育置于大学本科后至少有三方面的原因:
(一)法律是一门特殊学科,学生必须具有相当的成熟度才能对其有深刻的理解;
(二)律师与社会发展、国民安定有重大关系,因此法学教育应当具有较高起点;
(三)把法学教育置于较高平台上有利于法律职业本身的进步。
美国法学院教育的主要目标是培养未来的法律从业人员,课程设计主要围绕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律实务技能两方面展开。由于美国是判例法国家,判例成为实际的裁判依据,同时,成文法也需要判例作出司法适用解释,因此,如何分析判例就成为法学院教育的重要内容。为了上学生学习掌握浩如烟海的判例,教授经常在课前布置大量的案例阅读预习。在大量阅读的基础上,教授进行启发式的授课,通过教授提问、学生回答的方式对案例进行分析,勾勒出案件的分析过程,这就是所谓的“苏格拉底式”教学方法。为了便于教授和学生之间的讨论,美国法学院的教室不少都是以讲坛为起点的椭圆形设计。
JD介绍
美国的JD教育是律师职业教育,学制三年,需修满大约90个学分。
三年期间教学基本上由普通法课程组成,分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种。必修课包括合同、侵权、财产、代理、民事责任及法律写作等;选修课很多,哈佛、耶鲁等名牌大学的法学院开设的选修课大都在100门以上。 第三学年,课程大部分属选修课。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
按照美国律师公会(ABA)的课程核定标准,法学院高年级学生还要参加一种现场实习(clinical program)。最后,学生在毕业前还要就所学科目写出一篇有相当份量的法律作品。
顶级院校
哈佛大学法学院和耶鲁大学法学院一直被公认为是全美最好的法学院。据统计最近9位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Supreme Court Justice),哈佛大学贡献了5位,耶鲁大学贡献了3位,还有1位来自于芝加哥大学。
什么是T6
一般认为,TOP3包括哈佛大学法学院,耶鲁大学法学院以及斯坦福大学法学院。加上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和纽约大学法学院,以上就构成了美国法学院的“TOP6”阵容。
什么是T14
从USNews近几年的排名来看,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杜克大学法学院,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弗吉尼亚大学法学院,密歇根大学安娜堡分校法学院,西北大学法学院,康奈尔大学法学院,乔治城大学法学院与前面的TOP6一起,共同组成美国法学院的“TOP14”阵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