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学生签证申请:第一步审理通过后换专业或者换学校是否合适?
加拿大学生签证申请:第一步审理通过后换专业或者换学校是否合适?
最近有一些学生咨询,鉴于当初申请了多个学校或者多个专业,之前签证申请用的一个早期签发的学校的通知书,现在自己希望换到新的学校或者同一学校里面的新的专业,但是已经获得了第一步审理的原则批准函,现在换是否合适?
我们历来都是比较保守,还没见到有人在签证申请过程之中换专业或者换学校的,即使有也是在拿到签证以后,在网签系统里面做转学通知移民部的程序DLI Transfer,这样是比较合理的。 所以,我们依然建议学生,目前不要轻易的改换专业或者学校,等待最终批准,并且拿到签证以后,在入境之前或者之后,做转学通知移民部的程序,这样是完全符合程序,也符合逻辑的。
如果现在仅仅接到第一步的原则批准,希望通过补充资料,与签证官的沟通换到新的学校,或者新的专业,则需要提供: 新的签证申请表主表IMM1294E新的通知书新的学习计划以及相应的和新的通知书关联的所有文件。 签证官接到这些新材料以后,如果同意学生的新的选择,则会在内部系统做相应的变更。比如延长学生的学习许可的有效期,之前如果是一年的研究生证书课程,现在要去改成两年的专科课程,那么就应该给更长时间的有效期。如果签证官比较友好、比较开明、比较民主,那么这样做,就可能是合理的,也是我们期望的。 但是,也可能会出现其他不利的情况。比如原来是用A专业来申请的签证,A专业与学生过去的专业学习背景和工作背景完全契合是符合给签证的,但是现在学生要换到B专业,
知之有限,视野狭窄,作为保守的经验型人才,以上仅仅为个人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