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见闻:在国外千万不要触犯的奇怪法律
世界各国的法律千奇百怪,总有一些法律条例让人觉得匪夷所思,出国留学要仔细留心,以免触犯当地的法律。
在加拿大不允许全用硬币结账
加拿大1985年的货币法案制定了有关硬币的使用规定,其中也包括了用多少硬币付款才是一个合理的范围。例如,价值10美元的商品是不允许全用硬币购买的。20美元以上的物品,也不允许全用一元的硬币。
当然,如果卖主不在意硬币多的话,是可以这样买东西的。当然,他也可以依据法律一口回绝你。
不许打学生屁股
有一中东裔的男孩向学校报告在上体育课时,老师打了他的屁股。但同学们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体育老师。晚上6点半,学校将举行家长会,会上,很多家长发言,他(她)们的孩子都认为被告是一位很好的老师,孩子们现在感到困惑了。该老师被警方控了四项罪,性侵犯、性剥削等。加拿大的法律有点奇怪,杀了人在监狱里呆上12年就可以出来,但一个男老师打了一个13岁的男孩的屁股,也可能要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