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昌“人才十条”留学人员补贴政策的宣传
关于南昌“人才十条”补贴政策解析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关心高校毕业生就业,因此南昌出台“人才十条”,鼓励人才引进和优化。以下列举几条大家可能符合条件,同时能够申请补贴的政策,并做相关解释。
关键词:2020年6月16日之后首次在昌缴纳社保 落户 补贴
l 我们是否适用于“人才10条”政策?
适用范围:2020年6月16日(含)以后,首次来昌留昌就业的35周岁以下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大专历届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2020年6月16日之前首次来昌留昌就业的参考第四条。
l “人才10条”有哪些补贴可以申领?
给予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有落户奖励、生活补贴、购房补贴、租住人才公寓等政策。
l 补贴有多少?
1. 落户补贴
大学毕业生(含驻昌院校在校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将户口迁移至南昌(含集体户口)①,每人发放1000元落户奖励。
2. 生活补贴
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落户南昌,与驻昌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昌缴纳社保②的。按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一级),全日制本科及技师(二级),全日制大专及高级工(三级),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就业、安家、租房等生活补贴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
未落户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也可申领生活补贴,但需在昌首次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时长可累计)。
3. 购房补贴
对在昌就业并首次缴纳社保满2年(时长可累计)的人才,可以在本市辖区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同时与驻昌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含高级技师),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购房补贴。购买产权型人才住房的,不能同时享受本购房补贴政策。
l 以上是针对20年6月16日之后来昌留昌工作的,如果是在此日之前来昌留昌工作,可以申领什么补贴?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可申领生活补贴:
1. 引进时间(按在昌首次缴纳社保算起):2018年4月28日以后引进;
2. 毕业三年内:2015年4月28日以后毕业;
3. 在昌工作且已落户南昌;
4. 所服务的工作单位为税收汇缴在南昌市的企业单位。
补贴金额: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00元/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500元/月。
l 如果我符合以上条件,如何申请?
此项补贴属于个人申报,可通过网络申请:
(1)南昌市人才“港、网、窗”一体化服务平台(网址:http://rsj.nc.gov.cn/)
(2)南昌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s://www.ncrczpw.com/)
注释:
① “首次将户口迁移至南昌”的概念是什么?
“首次将户口迁移至南昌”是指2020年6月16日(含)以后将户口迁入南昌,迁入南昌前曾经有过落户南昌经历的也属奖励范围。2020年6月16日后,将户口迁出(包括迁出再迁入)人员不享受落户奖励。
② “首次缴纳社保”如何界定?
是指2020年6月16日(含)以后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缴纳社保,之前无在昌创业就业社保缴纳记录。
注意!!!
申请人凡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奖励补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申领生活补贴后须在昌就业满3年,对未达到规定年限离开南昌或将户口迁出南昌的,需退回剩余补贴,不予退回的,将纳入失信名单。
大家参考以上政策一一对应,如果有符合条件的可以自行申请,此项政策目前没有界定截止时间,如果暂时未达到条件但将来能够满足的,到时同样可以申请,大家可登陆南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网持续关注(http://rsj.nc.gov.cn/)。
咨询电话:12333、0791-86772757、0791-86767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