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珠海学院 21秋 本科入学要截止了
分类:院校介绍2021-05-24
珠海学院,香港

珠海学院根据香港专上学院条例于2004年七月中注册成立,同年十月获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批准,开办经评审学士学位课程,并可颁授学位。
学院的成立:开创新页,迈向目标
2004年七月,本校按香港专上学院条例,成功增办珠海学院,开办本地认可之两项副学士学位及七项学士学位经评审课程,并于同年十月获特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批准颁授学位,朝向私立大学之途,迈向一步,为本地的高等教育,开创新页。
本校已获香港政府拨地,新校园位于屯门青山湾
学院已于2009年6月获教育局批屯门东(邻近旧咖啡湾)土地。同时亦得到香港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批核免息贷款。新校舍位于环境清幽,风景优美的屯门青山湾畔,各教职员及学生都得以享有更理想的校园生活。校舍提供多种现代化及空间感的设计及设施,以配合教学、学习及研究等各种不同的用途。

前瞻和承担:肩负高等教育使命
为配合二十一世纪知识型经济的发展脉动,香港特区政府制定二十一世纪的教育目标和改革蓝图。本校校董会亦积极作出相应配合,进一步为香港肩负高等教育的使命,培育社会专才,以增加本港的国际竞争能力和提升个人质素,创造稳定和谐与进步繁荣的社会。
校董会于2001年成立学校发展委员会,负责筹策学校的长远发展目标和提交具体方案。经多次与教育统筹局交换意见后,校董会于2002年议决学校长远发展的目标和时间表,同时正式向香港学术评审局,申请2002年中进行院校评审及课程评审。
于2003年始,本校获香港学术评审局的高度评价,并成功通过院校评审和多项课程评审。
学士学位课程
- 中国文学(荣誉)文学士
- 中文文艺创作(荣誉)文学士
- 专业应用中文(荣誉)文学士
- 专业英语传意(荣誉)文学士
- 新闻及传播(荣誉)文学士
- 广告及企业传播(荣誉)文学士
- 传播及跨媒体(荣誉)文学士
- 会计及银行(荣誉)商学士
- 工商管理学(荣誉)学士
- 财务金融学(荣誉)工商管理学士
- 商业资讯(荣誉)工商管理学士
- 金融及资讯管理学(荣誉)工商管理学士
- 资讯科学(荣誉)理学士
- 土木工程(荣誉)工学士
- 建造工程及管理(荣誉)工学士
- 建筑学(荣誉)理学士
- 建筑(荣誉)学士
本校注册学院获批准颁授学位
为响应本港政府鼓励发展私立大学政策,以引进更多元化、更蓬勃的教育体系,并巩固其长远发展,务求每所私立大学各有所长,提供完善教育,本学院在2004年7月,成功注册,成为法例第320章《专上学院条例》所认可的学院。
耕耘多年,2004年10月本校获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批准,正名为《珠海学院》,颁授已通过评审课程的学位。
课程范围评审(PAA)资格达标
2014年及2015年,本学院经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the HKCAAVQ)认可合格,成功取得四个课程范围评审的资格,开办九个课程:中国语文、中国文学、新闻、大众传播、会计、金融、工商管理、土木工程及建筑。
七个硕士课程成功获甄审
除了现有学士课程外,本学院以下七个硕士课程亦于2015年至2020年间成功获甄审:
2015年至2020年间所开办的七个硕士课程,不但令本学院更上一层楼,在某程度上,亦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整体的科研能力。
四年大专学制的成就
本校在香港具有完善的四年大专学制,而本学院冀望学生不但在其职场上出人头地,同时亦能拥有良好品德,扩展广阔的知识基础,自信而不疑,在充满挑战的社会上立足。
2021-2022 年度学士学位课程
现已开始接受内地、台湾及澳门学生申请
前言
为进一步加强内地与香港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合作,积极推动两地学生的交流,中国国家教育部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统筹局达成共识,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位证书。
本校接受内地、台湾及澳门学生申请入读
由2005学年度开始,内地、台湾和澳门学生可以向本校申请入读学士学位课程。本校为香港拥有学士学位颁授权之十二所高等学府之一。
本校海外学生服务处协助取录入读本校的学生,向香港入境事务处申办学生签证事宜。
内地与香港的学位相互承认
具本校颁发的学士学位的学生,可以申请攻读内地高等学校的硕士学位。
关于内地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内地学生在港澳高校所获学历学位证书的公告(外部连接)
毕业后重返香港就业
于2005-06学年度或以后就读本校的学士学位课程的内地生,毕业后可根据「本地院校取得学士学位或以上程度的内地学生来港就业安排」申请回港就业。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高等学校在内地31个省市招收自费生
上海市、天津市、河北省、浙江省、江苏省、福建省、海南省、安徽省、北京市、云南省、湖南省、河南省、江西省、贵州省、四川省、山东省、辽宁省、重庆市、吉林省、广西省、广东省、陕西省、湖北省、山西省、黑龙江省、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内蒙古。
#招生省市若有变更,以国家教育部最新公布之名单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