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为重要身份证件,持照人应妥为保存,不得损毁。凡在国外遗失中国护照者,应立即向当地的中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报告并按以下要求申请补发护照:
一、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
二、交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申请表上,对照片的要求,请查看“新版中国护照对照片的要求”);
三、提供原持护照号码、护照颁发机关和发照日期等情况。如可能,请提供原护照复印件、或足以证明中国公民身份和出生日期的材料
四、写1份报告,详细说明护照遗失过程;
五、提供获准在加拿大居留、工作或学习证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
六、本人必须亲自到使领馆申请;
七、交费140 加元;付费方式可用现金或汇票。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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