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本申请拿到ED录取后为什么不能拒绝?撕毁ED有哪些恶劣影响?
ED,全称Early decision,提前决定,具有绑定关系,ED只能申请一所。申请ED的同学,会签订ED绑定协议,承诺如果被录取,一定会入学。
大部分顶级学校的ED只有一轮,但在TOP30的学校中,也有个别学校是开设两轮ED的,也就是既有ED1也有ED2,比如EMORY,NYU等学校。申请者如果被A大学的ED1拒绝,可以再申请B大学的ED2。
但无论是ED1还是ED2,都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每一轮只能申请一所学校
捆绑承诺,被录取则必须接受offer
为什么被ED院校录取就必须去?
绝大部分提供ED机会的学校都要求申请者签署一份公开的原则与道德准则声明。
例如申请者在填写CA系统的时候,会被要求进行ED Signature,而红线部分的意思是,“如果是被提前决定(ED)录取,申请者必须马上撤销其他学校的申请,并且不能再申任何其他国家其他学校。”
可以理解为每个大学有ED批次的学校是一个联盟,同样都遵守这样一份绑定协议。只有学生ED被拒、或者申请经济援助没有通过,才有可能接触该绑定。
如果申请者ED申请被录取了,申请者必须立刻撤回其他批次的申请,并不向任何国家的学校提出额外的申请。
基本上每个学校都是类似的要求。但是,有没有学生违背这份协议,被录后毁约呢?
当然是有的,并且近两年有明显增多的趋势。
主要原因是英美混申的增多,美国名校录取率下滑,当一个申请者拿着埃默里大学的早申录取和剑桥录取的时候,如何做出取舍?肯定会有相当一部分申请者会选择毁约。
还有学生早申被录20多名的学校,RD没有撤回,然后录了前20,或者更好的学校,肯定也会有学生铤而走险选择毁约。
尽管事先了解了ED的性质,但不排除还有违约情况发生。关于违约行为的影响或后果,不同的美国大学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大部分学校表示,一旦和我校签署了ED协议,被录取后就必须来我校就读,但并没有明确说明有哪些违约后果。
少数学校明确了违约惩罚措施。以杜克大学为例,杜克大学对于违约者采取非常严厉的惩罚,校方会直接告知该违约学生将入读的学校,其存在不诚信行为,学生很可能面临被杜克大学和即将入读学校同时撤销offer的双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