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政策解读(1)
为体现国家对广大自费留学人员的关怀,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取得的优异成绩,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
11月18日,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通知:2021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正式启动。此项目在自费留学人员较集中的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34个国家实施。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于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1月20日按要求提交申请。
根据通告,2021年度项目进行了以下调整,一起来看看吧!
奖励规模变化
2021年度计划奖励650人,较2020年增加了150人。且其中“特别优秀奖”由以往的“不超过10人”调整为“不超过20人”。
奖励对象分类变化
A类(600人):在外学习人员
1. 持有中国有效护照;
2. 正在海外攻读博士学位2年级以上的人员;
3. 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 品学兼优。
B类(50人):拟回国工作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即将完成博士后的研究人员
1. 持有中国有效护照;
2. 应届博士毕业生:于2021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期间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并计划归国工作的人员,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 即将完成博士后的研究人员,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后, 继续博士后的研究,并在2021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的研究,并且计划回中国工作的研究人员。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
4. 确定回国工作。
5. 品学兼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