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新东方前途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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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2020-09-30
     今天,教育部发布公告,决定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教育部关于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留学回国人员办事程序,方便广大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和生活,教育部决定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现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自2020年10月1日起,驻外使领馆不再受理开具申请。2020年9月30日前已提交申请的,驻外使领馆根据留学人员意愿提供相应服务。已经受理、使领馆开具时间晚于2020年11月1日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仍然有效。

    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取消后,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通过留学人员提供的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或留学人员自愿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可通过留学人员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回国行程票据等确定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限。

    此前,《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用途

    1、向海关申报购买国产免税小汽车;

    2、在国内购置住房(免限购);

    3、在部分大、中城市落户、办理档案;

    4、多生子女在国内上户;

    5、子女在国内的中小学入学、升学;

    6、联系并落实工作单位;

    7、申请国内各类科研启动经费、基金;

    8、评定职称,报考公务员或研究生;

    9、办理学历学位认证;

    10、回国创办企业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等。

    因此,在2020年11月1日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之后,留学学历含金量并不会改变。因为留学生的学历认证 并没有被取消。

    学历认证就成为了在中国大陆范围内对于国(境)外文凭的真实有效性以及同中国大陆学历学位体系对应关系的权威的确认方式。

    已毕业的留学生们,千万不要忘记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上办理学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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