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留学生归国优惠政策(2)
随着中国的经济发展越来越看好,很多留学生会选择毕业后归国发展,除了回自己家乡所在城市以外,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依然是很多学生的首选城市。之前发过一篇北京对于留学生的归国优惠政策,今天咱们看看广州市对于对于留学生有哪些归国优惠政策呢? 上篇文章说了落户和人才引进政策,这篇咱们来看有哪些特殊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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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2012年10月1日后首次回国且在广州市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或在广州创办企业,并已在穗购房或租房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留学人员:
(1)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的;
(2)在海外曾从事博士后研究的;
(3)在海外取得硕士学位并且在本专业领域有5年以上海外工作经验的;
(4)经认定为特别优秀且为我市急需的海外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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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1)《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
(2)教育部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博士后研究证明、海外工作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外文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3)购房或租房证明材料;
(4)与所在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5)《广州市留学人员安家补助费申请表》一式两份;
(6)留学人员接受安家补助费的银行账号;
(7)留学人员个人身份证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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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标准
安家补助费的标准为每人10万元,采取分期拨付的方式,第一年拨付2万元资助,第二年拨付3万元资助,第三年拨付5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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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渠道及方式
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的“留学人员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gzscse:gov:cn)提交申请;第2年、第3年申请时,申请人需再次更新提交上述(1)、(3)、(4)、(5)等4项材料;若申请人已更换工作单位,需提交与新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网上审批通过后提交纸质材料,并核对原件。
(二)留学人员短期活动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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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经广东省外国专家局界定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或符合《关于做好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界定工作的通知》(粤人发〔2007〕74号)条件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可申请留学人员短期活动资助。短期活动包括:
(1)市属企事业单位组织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来穗讲学或进行学术交流的项目;
(2)市属企事业单位邀请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来穗进行技术支持和技术合作的项目;
(3)市属企事业单位组织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来穗成果推荐活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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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1)高层次留学人才证明材料或界定材料;
(2)个人身份证件材料;
(3)《广州市留学人员短期活动项目资助申请表》,包括受资助人员的基本情况、学术成就、项目经历、实施方案、预期成效、预算方案等情况;
(4)受资助人员学术成就等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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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标准
项目采取“先实施、后补助”的资助方式。每个项目按实际发生费用审核,最高资助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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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渠道及方式
上述申请通过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的“留学人员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gzscse.gov.cn)提交,通过审批后提交纸质材料,并核对原件。
(三)海外专利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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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以广州为专利申请地址并获得国内外专利授权的留学人员,符合广州市专利资助政策相关规定的,由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按照市知识产权部门有关规定受理申请,由市知识产权部门进行审批,审批合格后发放资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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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1)《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社团登记证、个人身份证明材料;
(3)专利申请人接受资助款的广州本地银行账号,对于个人共同申请的,需提供由共同申请人签名认可的银行账号;
(4)专利授权证书;申请PCT(专利合作协定)专利的,需提交国家知识产权部门发出的申请受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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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标准
按照我市专利资助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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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渠道及方式
申请资助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请人需通过广州市专利信息服务网(www.gzpic.cn)提交《广州市资助专利申请表》(网上填报),并向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提交验证材料。材料均为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
鼓励海外人才来穗创业“红棉计划”
“红棉计划”主要针对通过“中国海外人才交流大会暨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海交会)”等平台和载体引进的,有在国(境)外学习、工作、居住经历的各类人才以及来华留学的外籍人才,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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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外专****”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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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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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境)外大型企业/高校工作的海外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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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外籍留学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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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居海外的华人华侨。
入选“红棉计划”,将享受项目资助、创业融资、创业孵化、知识产权保护、税收优惠、采购扶持、人才保障等待遇。例如在项目资助方面,入选的项目将会得到2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对于获得B轮融资的的项目,按不高于融资额的10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等等。
以上信息转自悉尼大学官方WECHAT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