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60万人被加拿大拒签,中国人绝大部分都是因为这两个理由!
通常普遍认为签证被拒一般是会有5种常见原因,分别是这些:
1. 过往的犯罪记录
2. 危害公共安全和健康
3. 经济原因
4. 没有如实回答所有问题
5. 可能会非法滞留
但加拿大广播公司最近得到的一份移民部文件显示,在目前这5大常见被拒理由中最常出现的实际只有两种。一种是“没有如实回答所有问题”,另一种是“可能会非法滞留”。
移民部文件显示,这两条分别是2016年和2017年的拒签理由之冠,包括中国人在内的各国申请者都有不少因为这两条被拒签。。相比之下,因犯罪记录或安全威胁被拒签的比例非常低,在2017年,这个理由被用过554次,所占比例不到0.1%。
关于“没有如实回答问题”这个原因,不得不说,华人群体为此做出的“贡献”,简直功不可没。这方面华人的案例太多太多了。
2016年11月,中国留学生李同学在安省开车时,被发现体内酒精浓度超标,警方将其逮捕,并控其酒后驾驶。但最终庭审迟迟没有开始,法庭还没有认定他有罪的时候他的签证就到期,需要进行续签。结果续签签证时,他在填写表格的时候否认自己“在任何国家被定罪、逮捕、控罪”。
后来他就收到了签证官来信,上面说,李同学可能会因为没有如实称述自己面临指控的事实而再也无法来到加拿大。随后他立马回信承认自己曾涉嫌酒后驾驶,被安省警房逮捕,但案件迟迟没有开审,法院未证实他的罪名成立,他说自己误解了申请表上的问题。
签证官可不管什么理由,反正李同学没有如实陈述的问题就算是“坐实了”。随后他需要续签的学签被拒。被拒后,李同学去法院上诉,上诉的理由是:据加拿大移民法规定,只有在境内犯下重罪的外国人才无法再次入境加拿大,重罪指的是最高刑期至少10年,或被判有期徒刑超过6个月的罪责。
但法官最终站到了移民官这一边,法院判决指出:如果申请者隐瞒个人情况,即使是在收到签证官的信件后澄清或者更正,仍然构成虚假陈述,签证官有权拒签。
不过在华人圈还曾发生过比“虚假陈述”更厉害的事情——伪造签证。2017年的时候,加国媒体报道称,加拿大边境边境机构和航空公司开始严查中国人,因为他们发现一些中国人入境时拿出的加拿大旅行签证是假的。
准确点说,这些旅游签(临时居留签证TRV)也不完全是假的。因为上面的防伪标记都是真的,但是原始的个人信息被更换。假签证都是以7万加元左右的价格在中国国内某网站进行交易的。是不是很胆大?竟然还有不怕事儿的,直接在网上贩卖虚假的加拿大旅游签,真的是艺高人胆大。
而且据移民部的一项内部统计,在加拿大境内等待被遣返的人,一个月就有有4000人左右,其中积压最多的是中国人,2016年9月有829人,10月又有836人......而且在这些中国人里,很多就是因为事后被查出材料造假的,都说到这一步了,剩下的就不用多说了吧。(转自网络)